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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联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英联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铝材(包括盖材和拉环材)。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铝材的价格波动较大。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生产经营的成本,公司决定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交易品种、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铝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保证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审议程序

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

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7、上市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后,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铝

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英联股份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英联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针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英联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有效地规避铝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英联股份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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