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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8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0Z002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7-2-1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0Z0029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12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 (再融资)〔2023〕7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我们”)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清源股份”、“公司”)此次申报会计师,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7-2-2

目录

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 3

3.关于经营业绩 ...... 27

4.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 70

5.关于财务性投资 ...... 102

6.关于其他 ...... 115

7-2-3

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申报材料显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55,000.00万元),33,200.00万元将用于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5,300.00万元将用于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16,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建设性投资的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相关投资金额是否公允合理。

(2)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结合期末持有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使用安排、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等分析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与规模合理性。

(3)说明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效益测算时产品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谨慎,收入、成本、费用等测算结果与历史情况的对比,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建设性投资的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相关投资金额是否公允合理。

(一)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建设性投资的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相关投资金额是否公允合理

本项目总投资为35,383.33万元,其中建设性投资为33,621.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53.3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08.64万元,投资总额安排明细及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7-2-4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是否资本性 支出
1建设性投资33,621.3095.02%33,200.00
1.1工程建筑及相关费用8,363.9523.64%8,363.95
1.2设备购置费用24,481.3569.19%24,060.05
1.3土地购置费用776.002.19%776.00
2铺底流动资金753.392.13%-
3基本预备费1,008.642.85%-
合计35,383.33100.00%33,200.00-

本项目建设性投资为33,621.30万元,包括工程建筑及相关费用8,363.95万元、设备购置费用24,481.35万元和土地购置费用776.00万元,具体如下:

1、工程建筑及相关费用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次建筑工程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8,363.95万元,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总金额(万元)
一、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小计0.2529,718.507,429.63
二、相关工程建设费用
2.1道路及消防--148.59
2.2绿化工程--222.89
2.3环保投入--36.00
2.4建设单位管理费--109.16
2.5工程勘察设计费--187.29
2.6工程设计监理费--218.40
2.7可研、环评等咨询费--12.00
2相关工程费用小计934.32
合计-8,363.95

(1)建筑工程费用

建筑工程总投入为7,429.63万元,建设工程投入测算依据为预计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建筑单价。本项目建筑面积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初步测算,考虑

7-2-5

不同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特点,整体建筑工程参考《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厦门市各类建筑工程综合平米造价指标的通知》

(低于7层的厂房造价指标0.2521万元/平方米),建筑平均单价按照0.25万元/平方米进行测算,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

(2)相关工程费用

相关工程费用中道路及消防、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等,系按本项目所需完善配套的公用工程内容估算工程费用,系参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相关市场调查确定,具备合理性;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设计监理费等均为工程建设所必要的投入,属于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相关费用率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具备合理性;环评可研费用是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环评及可行性研究而支出的费用,系根据第三方报价预估,具有公允合理性。

2、设备购置费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次分布式智能工厂主要购入生产、环保、仓储、信息化等设备,购置费用共计人民币24,481.35万元,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

项目用途设备名称数量含税单价(万元)合计设备金额(万元)
主要生产设备标准品智能生产线冲切一体机612.0072.00
冲床1533.80507.00
半切割机168.00128.00
钻孔攻牙机1416.79235.00
铝型材加工中心260.00120.00
铝屑压块机160.0060.00
激光切板机260.00120.00
自动线槽生产线250.00100.00
种针生产线140.0040.00

https://js.xm.gov.cn/xxgk/zxwj/202306/t20230621_2769653.htm

7-2-6

项目用途设备名称数量含税单价(万元)合计设备金额(万元)
自动折弯机2100.00200.00
挂钩下料成型机420.0080.00
U型钢前置冲孔升级450.00200.00
冲压上料机2022.50450.00
四轴机械手2022.50450.00
送料机系统512.0060.00
焊接机器人564.00320.00
超声波清洗线480.00320.00
柔性制造中心生产线CNC1030.00300.00
智能检测装置视觉检验2015.00300.00
成型生产线结构自动辊压线4500.002,000.00
激光切管机650.00300.00
钢管自动成型线235.0070.00
自动组装生产线自动锁螺栓机635.00210.00
自动组装流水线32300.009,600.00
辅助生产设备输送设备行吊1015.00150.00
AGV3045.001,350.00
厂务设备空压机130.0030.00
模具维修设备中丝设备320.0060.00
铣床16.006.00
小磨床16.006.00
大水磨床123.0023.00
辅助测试设备3D检测1150.00150.00
光谱仪150.0050.00
金属3D打印1200.00200.00
环保污环保设备污水处理系统1316.00316.00
仓储智能仓储设备智能立体仓库11,500.001,500.00
小计20,083.00
信息化设备网络系统1156.88156.88

7-2-7

项目用途设备名称数量含税单价(万元)合计设备金额(万元)
网络硬件设备服务器虚拟化1175.72175.72
堡垒机113.0013.00
视频会议室396.0096.00
数据异地备份与恢复1160.00160.00
安防监控系统198.0098.00
机柜53.753.75
UPS216.0016.00
交换机-接入3030.0030.00
WAF防火墙224.0024.00
精密恒温空调26.006.00
软硬件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集成产品研发1152.00152.00
数字能源管理云平台1135.00135.00
制造执行系统MES+WMS条码系统1396.00396.00
RPA机器人190.0090.00
智能工厂环境设施监控168.0068.00
合同管理系统125.0025.00
知识管理系统130.0030.00
生产排程系统APS168.0068.00
产品电商平台189.0089.00
SAPS/412,000.002,000.00
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系统eHR1185.00185.00
数据仓库+企业数据总线1110.00110.00
操作系统165.0065.00
数据库155.0055.00
2电子设计工具及办公软件1126.00126.00
机房+IT运维监控系统125.0025.00
小计4,398.35
设备购置费用合计24,481.35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拟购买设备金额共计24,481.35万元,引入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检测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及信息化

7-2-8

设备等,全面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符合公司向“工业4.0”型企业迈进的战略,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光伏支架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相关设备投资具备合理性。上述设备采购单价的测算依据如下:

(1)若公司采购过同类设备,则在参考公司以往购置该类设备的价格基础上测算采购单价;(2)对于公司没有采购记录的新型设备,则根据该类设备供应商初步询价情况测算采购价格;(3)信息化软硬件设备主要为第三方服务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定制化服务,根据该定制化服务的询价情况测算采购价格。因此,相关投资金额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3、土地购置费用

本项目拟在翔安区下潭尾北片区万家春路与赤埔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投资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29.1亩,本项目土地购置费用为776万元,参考招拍挂交易结果,并考虑契税、保证金及其他税费税率及交易费用测算所得,费用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关于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性投资构成明细合理,各项投资支出具有必要性,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具有合理性,相关投资金额公允合理。

4、可比公司生产项目比较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无仅生产分布式光伏支架的公司,也未有同行业公司披露以生产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作为募投项目的情况。可比公司中信博主要产品为跟踪支架、固定支架,选取中信博IPO、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与公司进行比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中信博相关项目单位产能建设性投资金额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GW、万元、万元/GW

可比公司可比项目产品类别产能情况投资总额建设性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性投资
中信博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IPO)跟踪支架、固定支架2.8050,131.1844,237.4815,799.10

7-2-9

可比公司可比项目产品类别产能情况投资总额建设性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性投资
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跟踪支架3.0030,644.5025,437.508,479.17
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产业园项目(非公开发行)固定支架3.0030,886.7926,561.798,853.93
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10.0035,383.3333,621.303,362.13

生产不同类型光伏支架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部件不同,导致不同光伏支架生产类募投项目的单位建设性投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基于上述原因,中信博不同募投项目间单位建设性投资额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单位产能建设性投资与中信博募投项目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总体单位产能建设性投资金额较小,主要原因包括:(1)生产的产品类型不同导致设备、工艺差异较大。中信博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应用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跟踪支架、固定支架,而公司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应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屋顶支架,不同类型产品对应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存在差异,造成机器设备投资额存在差异;(2)电气结构部件对应设备差异较大。中信博主要产品跟踪支架相关项目中包含驱动系统、控制系统等的电气结构部件,公司募投项目中不包含电气结构部件的对应的生产设备,造成单位投资额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公司单位产能建设性投资金额与中信博上述三个项目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

(二)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建设性投资的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相关投资金额是否公允合理

本项目总投入8,162.08万元,其中建设性投资为5,598.97万元,研发实施费用为838.14万元,研发人员工资为1,557.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67.97万元,投资总额安排明细及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占比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
1建设性投资5,598.9768.60%5,300.00

7-2-10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占比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
1.1装修及相关费用554.976.80%256.00
1.2软硬件设备购置5,044.0061.80%5,044.00
2研发实施费用838.1410.27%-
3研发人员工资1,557.0019.08%-
4基本预备费167.972.06%-
合计8,162.08100.00%5,300.00-

本项目建设性投资为5,598.97万元,包括装修及相关费用554.97万元、与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5,044.00万元,具体如下:

1、装修及相关费用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项目将租赁研发场地并完成配套装修等,总计投入554.97万元,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单价(万元)建设总金额(万元)
一、装修费用
1.1地面产品研发相关实验室1,450.000.0572.50
1.2屋顶产品研发相关实验室1,100.000.0555.00
1.3储能产品研发相关实验室7,860.000.05393.00
小计10,410.000.05520.50
二、相关工程费用
2.1勘探设计及装修设计费--19.47
2.2可研环评等咨询费--15.00
小计--34.47
合计--554.97

(1)装修费用

装修总投入为520.50万元,装修费用测算依据为预计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装修单价。本项目建筑面积及规划是根据公司实际研发中心平面布置图初步测算,装修单价主要参照厦门市同类建筑的造价水平,按照0.05万元/平方米进行测算,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

7-2-11

(2)相关工程费用

相关工程费用包括勘探设计及装修设计费、可研环评等咨询费,其中勘探设计及装修设计费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确定,可研环评等咨询费主要系根据第三方报价预估,相关费用具有公允合理性。

2、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次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设备购置主要包括储能领域、屋顶产品领域设备、地面产品领域设备以及软硬件系统投入,其中,储能领域投入3,357.00万元,屋顶产品领域投入590.00万元,地面产品领域投入672.00万元,软硬件系统投入425.00万元,主要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

设备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含税单价 (万元)设备金额(万元)
储能相关电池模组自动堆叠焊接测试线1350.00350.00
方形铝壳电池焊接测试线1650.00650.00
电池PACK组装测试线212.0024.00
成品组装测试线212.0024.00
自动线材加工机19.509.50
自动端子压接机11.001.00
AGV小车1036.00360.00
智能运载机器人240.0080.00
包装机器人250.00100.00
电池内阻测试仪日置BT4560C37.0021.00
保护板测试仪216.0032.00
安规测试仪23.006.00
便携电源自动测试系统123.0023.00
自动化电源老化系统1028.00280.00
高低温箱127.0027.00
高低温箱(2立方)170.0070.00
电网模拟器340.00120.00
光伏模拟器322.0066.00
16通道5V200A电芯充放电设备417.0068.00
2通道200V300A模组充放电设备1620.00320.00
高低温箱430.00120.00

7-2-12

设备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含税单价 (万元)设备金额(万元)
高低温箱(2立方)470.00280.00
2通道6V300A电芯充放电设备1210.00120.00
2通道Arbin充放电设备1200.00200.00
数据记录仪13.503.50
热成像仪12.002.00
小计3,357.00
屋顶产品相关防水测试仪器115.0015.00
振动试验机18.008.00
老化测试机115.0015.00
成分分析仪器115.0015.00
全自动影像测量仪125.0025.00
直流导电测试仪110.0010.00
压载系统抬升拉力测试机130.0030.00
全自动冲切一体辊压线2186.00372.00
跌落测试平台120.0020.00
全自动铝合金焊接机械臂420.0080.00
小计590.00
地面产品相关100T万能试验机135.0035.00
淋雨测试机120.0020.00
沙尘测试机120.0020.00
氙灯循环老化试验机120.0020.00
紫外线老化试验机120.0020.00
组件与纵梁测试平台150.0050.00
驱动器性能测试平台150.0050.00
轴承座测试平台110.0010.00
跟踪系统性功能试验平台1250.00250.00
振动平台12.002.00
材料光谱仪155.0055.00
支架系统性测试平台120.0020.00
风浪模拟平台1100.00100.00
光储充一体化试验平台120.0020.00
小计6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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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含税单价 (万元)设备金额(万元)
软硬件系统投入AI平台+云计算1145.00145.00
Ez-Design光伏自动设计系统1280.00280.00
小计425.00
设备合计5,044.00

本次拟购买设备金额共计5,044.00万元,上述设备种类较多,设备采购单价的测算依据如下:(1)若公司采购过同类设备,则在参考公司以往购置该类设备的价格基础上测算采购单价;(2)对于公司没有采购记录的新型设备,则根据该类设备供应商初步询价情况测算采购价格。因此,相关投资金额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3、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比较情况

公司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研发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建设性投资金额
中信博研发中心项目(IPO)8,006.736,807.55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再融资)7,706.005,625.00
振江股份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再融资)9,527.626,806.92
意华股份光伏支架全场景应用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再融资)6,894.095,415.31
平均值8,033.616,163.70
发行人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8,162.085,598.97

经上表对比,公司能源研究开发中心投资总额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总额平均值基本相当,建设性投资规模与同类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本次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性投资金额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关于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性投资构成明细合理,各项投资支出具有必要性,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具有合理性,相关投资金额公允合理。

7-2-14

二、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结合期末持有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使用安排、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等分析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与规模合理性。

(一)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利润积累、现金周转情况、营运资金需求、现金分红以及募投项目投资需求等因素,公司整体资金缺口为78,247.20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货币资金27,297.02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8,808.82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③=①-②18,488.20
未来三年预计自身利润积累62,985.41
最低现金保有量46,580.20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57,141.30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12,453.91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需求43,545.41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⑨=⑤+⑥+⑦+⑧159,720.82
总体资金缺口⑩=⑨-③-④78,247.20

上表中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未来三年预计自身利润积累、最低现金保有量、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等项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1、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合计为27,297.02万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余额8,808.82万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贷款保证金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该部分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扣除前述使用受限资金,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合计为18,48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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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三年预计自身利润积累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389.96万元,以2023年1-9月数据年化测算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为171,186.62万元。2020年-2023年(年化测算)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3.88%,根据此增长率以及2023年预计年化营业收入,测算未来2024年-2026年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净利率平均为7.87%,根据此净利率水平测算以及2024年-2026年营业收入,2024-2026年公司净利润合计预计为62,985.41万元。(本处及以下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规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亦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决策)

3、最低现金保有量情况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其计算公式为:最低现金保有量=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

根据2023年度财务数据(按2023年1-9月财务数据年化后计算)测算,公司未来三年(即2024年-2026年)为维持日常运营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46,580.20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本处及以下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规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亦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决策)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最低现金保有量①=②/③46,580.20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181,497.03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次)③=360/④3.90
现金周转期(天)④=⑤+⑥-⑦92.39
存货周转期(天)63.47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149.83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120.92

注1、2023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136,122.78万元,具体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期间费用有关的现金等,来源于2023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已按照1-9月数据年化处理;

7-2-16

2、存货周转期=360*(平均存货账面余额)/营业成本,已按照年化处理;

3、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平均合同资产余额)/营业收入,已按照年化处理;

4、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余额)/营业成本,已按照年化处理。

4、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运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了公司未来期间因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营运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处及以下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规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亦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决策)

(1)测算基本假设

营运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影响,公司运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了2024年末、2025年末和2026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并据此计算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需求。

(2)营业收入预测

同本小题“2、未来三年预计自身利润积累”中对未来营业收入的测算方式,即以2023年度年化营业收入171,186.62万元为基础,按2020年-2023年(年化测算)收入复合增长率23.88%,测算未来2024年-2026年的营业收入。

(3)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预测

基于公司2023年9月末经营性资产余额(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和合同资产)占2023年度年化营业收入的比例62.68%,以及2023年9月末经营性负债余额(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合同负债)占2023年度年化营业收入的比例25.64%,预测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负债在2024年末、2025年末和2026年末的金额以及对营运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上述假设与预测,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57,141.30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7-2-17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年化/预计营业收入171,186.62212,065.14262,705.25325,437.97
经营性资产预计比例62.68%
经营性负债预计比例25.64%
(预计)经营性资产107,307.90132,932.50164,676.13203,999.98
(预计)经营性负债43,893.0654,374.5167,358.8783,443.84
营运资金占用额63,414.8478,557.9997,317.26120,556.14
营运资金需求/15,143.1518,759.2623,238.88
2024年-2026年营运资金需求合计/57,141.30

注:1、经营性资产预计比例、经营性负债预计比例均沿用2023年相关数据计算,并已按照年化处理;

2、预计经营性资产=预计营业收入*经营性资产预计比例,预计经营性负债=预计营业收入*经营性负债预计比例;

3、营运资金占用额=经营性资产合计-经营性负债合计;

4、营运资金需求=当期营运资金占用额-上期营运资金占用额。

5、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公司始终坚持回馈广大投资者,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190.40958.301,369.0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938.084,736.976,842.52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20.03%20.23%20.01%

以本小题“2、未来三年预计自身利润积累”中的方式预测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结合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平均归母净利率7.78%,测算2024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考虑到公司坚持连续性、一贯性的现金分红原则,因此按20%现金分红比例测算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2,453.91万元。(本处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规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或分红承诺,数据亦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决策)

6、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7-2-18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总投资金额为60,045.41万元,其中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投资金额35,383.33万元、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8,162.08万元,项目投资金额合计43,545.41万元。

综上分析,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利润积累、现金周转情况、营运资金需求、现金分红以及募投项目投资需求等因素,公司的整体资金缺口为78,247.20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5,000.00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期末持有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使用安排、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等分析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与规模合理性

1、期末持有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使用安排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7,297.02万元,其中受限制货币资金为8,808.82万元,可供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18,488.2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30.52万元,公司实际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为18,618.72万元。

期末公司持有的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使用安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0,047.45万元、101,798.21万元、144,193.22万元和128,389.96万元,2021年、2022年、2023年1-9月分别同比增长13.05%、41.65%与26.02%,呈快速增长趋势。

根据销售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57,141.30万元。因此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量相应增加,公司现有货币资金需满足未来因业务规模扩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需求。

上述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的具体测算过程请参见本小题“(一)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之“4、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2)偿还短期有息负债

7-2-19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11,813.4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6,598.32万元,公司需留存一定的资金用于支付上述短期债务,保障偿债流动性安全。

(3)利润分配需要投入资金

公司始终坚持回馈广大投资者,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本着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考虑,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因此公司实际可自由支配的资金需用于利润分配。分红金额具体测算请参见本小题“(一)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之“5、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量将进一步提高。为保障正常运营资金周转,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未来业务开拓均需要资金支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6,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以支付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各类经营性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支付职工薪酬等。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总投资为35,383.33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为753.3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08.64万元;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总投入8,162.08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

167.97万元。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中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930.00万元,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资金紧张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部分用于保障募投项目上述非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

3、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与规模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要满足公司短期经营及长期发展需求。与此同时,公司还需不断提高产能规模、稳步推进光伏电

7-2-20

站投资、加快技术创新、优化业务布局,因此高效、稳定的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公司流动资金缺口为34,701.79万元(总体资金缺口扣除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需求),本次16,500.00万元补流资金规模未超过上述流动资金缺口,补流资金规模合理。资金缺口测算请参见本题“(一)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资金的需求,且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清晰合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说明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效益测算时产品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谨慎,收入、成本、费用等测算结果与历史情况的对比,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一)说明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效益测算时产品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谨慎

公司分布式支架业务主要集中在澳洲、欧洲、中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海外业务主要以澳元、欧元、美元来结算。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及政治发展的影响,人民币与美元及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如果未来人民币兑境外货币出现升值,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营业收入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将随之减少,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的单价。因此在单价预测方面,基于公司对未来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和审慎原则考虑,本次测算产品销售单价在参考公司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单价情况下,考虑汇率波动因素,对预测期的光伏支架销售单价进行了调整,预测的未来平均销售单价为23.13万元/MW。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支架产品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MW

项目2023年1-9月份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分布式光伏支架单价26.8023.5830.6632.56
报告期内平均单价28.40
未来平均销售单价23.13

预测的未来平均销售单价为23.13万元/MW,低于2022年分布式光伏支架

7-2-21

单价,亦低于报告期内的平均单价,测算较为谨慎。

(二)收入、成本、费用等测算结果与历史情况的对比

1、收入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产能瓶颈现状以及未来战略规划考虑,公司制定了如下新增产能达产销售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于1.5年建设完毕,产能实现销售的计划逐步实现,预计于第6年产能完全达到销售(包括建设期1.5年),第2年新增销量达到设计产能的20%,第3年达到设计产能的40%,第4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第5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第6年达到设计产能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时间产能达产销售计划
T1T2T3T4T5T6-T10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1.5年0%20%40%60%80%100%
达产销售量(GW)--2.004.006.008.0010.00

公司综合公司主要市场增长情况、未来市场缺口、市场开拓策略、主要市场占有率情况,并基于谨慎性考虑,制定上述产能的达产销售计划,上述计划安排具备合理性。

根据产能爬坡情况以及单价预测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内收入估算如下:

产品类别T1T2T3T4T5T6-T10
营收合计(亿元)-4.669.2513.8818.5023.13
分布式支架单价(亿元/GW)2.342.332.312.312.312.31
销售量(GW)-2.004.006.008.0010.00

注:基于公司对未来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和审慎原则考虑,本次测算产品销售单价在参考公司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单价情况下,考虑汇率波动因素,对预测期的光伏支架销售单价进行了调整,T1-T3年销售单价递减,T4年及之后,单价保持不变。

近三年,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销售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09%,结合历史增长率并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公司2023年至2025年销量的复合增速为30%,此后逐年降低5%至2029年保持10%增速不变,模拟测算公司未来销量如下:

7-2-22

项目(单位:GW)T1T2T3T4T5T6
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实际剩余原有产能注3.102.502.001.501.000.50
预计本次销售达产进度0.002.004.006.008.0010.00
合计达产销售3.104.506.007.509.0010.50
预测销量6.037.849.8011.7613.5314.88

注:本次智能工厂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对公司现有产能逐步替换,计划2025年起每年替换

0.5GW,具体替代情况如上表。

根据上表,如果以销量历史增长率测算,公司未来销量增长较为可观,可以覆盖公司募投达产销售计划,本次新增产能达产计划具有合理性,募投项目销售收入预测具备合理性。

2、成本及毛利测算结果及与历史情况的对比

(1)成本测算结果及与历史情况的对比

公司历史成本和测算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测算年均2023年1-9月份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
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96.2578,803.0094.2795,873.1494.6466,293.0594.7255,419.0094.71
直接人工1.441,945.732.331,988.581.961,209.391.73955.261.63
制造费用2.312,847.373.413,446.373.402,484.243.552,142.603.66
成本合计100.0083,596.10100.00101,308.10100.0069,986.69100.0058,516.86100.00
分布式支架毛利18.4125.6819.1119.8623.45

由上表可知,募投项目成本构成比例与公司历史情况相近,其中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低于报告期,主要原因为公司引入了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一方面节约了人工,直接人工占比下降;另一方面,提升了设备生产效率,平均单位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2)毛利率测算结果及与历史情况的对比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7-2-23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公司报告期分布式光伏支架毛利率25.68%19.11%19.86%23.45%
报告期分布式光伏支架平均毛利率水平22.02%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18.41%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测算结果低于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主要原因为本次测算产品销售单价在参考公司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单价情况下,考虑汇率波动因素,对预测期的光伏支架销售单价进行了调整,预测期销售单价低于报告期单价。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生产产品与厦门工厂生产产品均为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应用场景与现有使用场景基本一致。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未明确区分未来境内外市场销量,公司将持续开拓境内外市场,按公司2022年市场占有率,结合公司销售的主要国家未来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的预测,初步匡算2023-2029年公司在各主要销售国家及地区的市场需求如下:

单位:GW、%

市场2024E2025E2026E2027E2028E2029E
需求占比需求占比需求占比需求占比需求占比需求占比
中国1.6930.222.1330.352.6931.063.3832.113.5529.323.7327.06
德国0.7313.111.0214.471.2414.381.4513.781.7414.362.0815.11
澳大利亚2.2740.562.6838.193.1736.653.7435.534.4236.495.2237.86
英国0.254.530.294.070.323.720.363.440.413.380.463.34
其他区域0.6511.580.9112.931.2314.181.5915.141.9916.462.2916.63
合计5.60100.007.03100.008.65100.0010.53100.0012.11100.0013.78100.00

注:上述测算具体过程及假设可参见本回复“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二)6(2)相关市场规模足以支撑未来产能释放,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之“B、根据现有市场占有率测算产能缺口”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2024-2029年分布式光伏支架境内外需求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测算需求占比情况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分布式支架境外需求占比69.7869.6568.9467.8970.6872.94
分布式支架境内需求占比30.2230.3531.0632.1129.3227.06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7-2-24

最近一年一期分布式光伏支架境内外销量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9月
分布式支架境外销量占比65.84%68.62%
分布式支架境内销量占比34.16%31.38%
合计100.00%100.00%
分布式支架毛利率19.11%25.68%

2024年至2029年,公司分布式支架需求仍主要以境外市场为主,外销比例占比约为70%,内销比例占比约为30%,与2022年相比,境外市场需求比例进一步提升,对分布式光伏支架毛利率呈正向影响。本次分布式光伏支架的测算期平均毛利率为18.41%,与2022年分布式光伏支架的毛利率19.11%相比略有下降,同时低于2023年1-9月份毛利率,测算较为谨慎。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成本构成合理,预测期的毛利率低于报告期毛利率,测算结果较为谨慎,具备合理性。

3、费用测算结果及与历史情况的对比

公司测算费用率与历史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费用率情况2023年1-9月份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100.00128,389.96100.00144,193.22100.00101,798.21100.0090,047.45100.00
销售费用4.777,112.235.546,884.744.775,331.545.244,627.735.14
管理费用4.215,618.724.386,068.214.215,234.905.146,132.936.81
研发费用1.862,946.742.302,687.491.862,190.412.151,059.551.18
财务费用1.501,098.880.862,164.031.505,914.105.813,352.653.72
四费合计12.3416,776.5713.0817,804.4712.3418,670.9518.3415,172.8616.85

本次测算费用率主要参照公司最近一年即2022年度情况测算,测算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率合计为12.34%,低于2020年及2021年度费用率,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提升,相关费用具有规模效应,相应费用率逐步降低。2023年1-9月份费用率合计为13.08%,与测算费用率不存在重大差异。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费用率测算具备合理性。

7-2-25

(三)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预测期内预测单价、单位成本、成本构成、毛利率预计及费用率依据合理,预测值与公司历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预测期内预测毛利率低于公司历史情况,效益预测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四、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投资明细投资规模情况;

2、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测算底稿,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土地投资、工程建设投资、设备投资等各项建设性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3、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本次拟采购主要大额设备的供应商询价凭证以及公开市场价格信息;

4、获取并复核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资金缺口测算底稿,了解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测算依据、假设、测算过程,并评估其合理性及测算准确性;

5、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各期财务报表等,了解发行人的现金流情况以及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并结合上述信息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等分析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与规模合理性;

6、获取并复核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底稿,了解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并与发行人的历史效益、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其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7、查阅发行人各产品产量、销量明细表,分析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8、查阅发行人报告期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产品单价、单位成本、成本构成情况;

9、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对比细分业务及毛利率差异情况。

7-2-26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建设性投资构成明细合理,各项投资支出具有必要性,各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具有合理性,相关投资金额公允合理;

2、发行人的整体资金缺口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期末持有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用途清晰合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3、募投项目预测期内产品单价、收入、成本构成、毛利率预计及费用依据合理,预测情况与发行人历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预测期内测算毛利率低于发行人历史情况,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7-2-27

3.关于经营业绩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9,390.06万元、100,469.51万元、142,324.25万元以及127,052.89万元,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64.86%、

68.12%、64.09%、64.34%。

(2)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光伏电站工程的毛利率分别为42.39%、36.89%、14.80%和6.04%。

(3)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062.83万元、4,867.83万元、10,930.46万元和14,480.8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966.91万元、6,430.26万元和12,179.27万元、2,161.22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同产品类别各季度境内外不同区域的收入金额、占比,结合境内外的销售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分析光伏支架产品营业收入持续增加的原因,各期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账款回收情况,光伏电站工程的主要项目、客户及金额情况。

(2)结合单价、成本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境内外不同类型的光伏支架产品的毛利率波动原因及合理性,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原因。

(3)结合光伏电站工程不同业务的收入金额、占比、毛利率、主要客户情况等分析2022年和2023年1-9月光伏电站工程毛利率较2020年和2021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的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差异明显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公司境内外营业收入的具体核查措施、核查比例、核查结论。

回复:

7-2-28

一、说明发行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同产品类别各季度境内外不同区域的收入金额、占比,结合境内外的销售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分析光伏支架产品营业收入持续增加的原因,各期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账款回收情况,光伏电站工程的主要项目、客户及金额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同产品类别各季度境内外不同区域的收入金额、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及地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支架109,041.4985.82123,426.1186.7285,086.7984.6971,562.1380.06
其中:境内27,341.3621.5232,274.5622.6816,780.4716.7017,958.7520.09
境外81,700.1364.3091,151.5564.0468,306.3367.9953,603.3859.97
光伏电站发电10,831.428.5313,130.379.2312,115.2912.0612,043.6513.47
其中:境内10,831.428.5313,130.379.2312,115.2912.0612,043.6513.47
光伏电站工程7,132.725.615,392.103.791,896.021.89917.401.03
其中:境内7,132.725.615,392.103.791,896.021.89917.401.03
光伏电站转让------4,146.084.64
其中:境外------4,146.084.64
光伏电力电子产品47.250.04375.650.261,371.411.37720.790.81
其中:境内0.250.0002318.590.221,240.831.24488.330.55
境外47.010.0457.070.04130.580.13232.460.26
合计127,052.89100.00142,324.25100.00100,469.51100.0089,390.06100.00

公司始终坚持全球化布局,持续拓展国内外销售网络,已形成较强的海内外销售渠道和本地化品牌效益,最近三年境内与境外市场收入均快速增长。按产品分类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支架;按收入地域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市场,境外收入亦主要为光伏支架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各组成部分在境内外不同区域各季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1、光伏支架

7-2-29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在境内外不同区域各季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1)2023年1-9月

单位:万元、%

区域2023年第3季度2023年第2季度2023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4,054.6338.019,141.5822.934,145.1612.87
境外22,919.4461.9930,727.2077.0728,053.4987.13
其中:大洋洲12,370.1533.4617,897.9044.8911,622.4636.10
欧洲1,197.223.245,329.7013.3712,769.0139.66
亚洲8,700.7723.536,762.0216.963,595.6311.17
其他651.291.76737.571.8566.390.21
合计36,974.06100.0039,868.78100.0032,198.65100.00

注:1、2020年-2022年境外收入均使用当年全年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金额,2023年1-9月各季度境外收入使用2023年1-9月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金额,下同;

2、亚洲区域收入为除中国境内之外的来自亚洲的收入,下同。

(2)2022年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第4季度2022年第3季度2022年第2季度2022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0,029.7826.679,275.3927.388,383.0729.474,586.3319.51
境外27,571.9973.3324,597.0172.6220,066.5470.5318,916.0180.49
其中:大洋洲9,483.8625.2210,798.9331.8811,258.4539.5711,517.8349.01
欧洲14,298.5238.038,110.2623.943,290.3111.572,238.399.52
亚洲3,698.479.845,687.8116.795,409.3819.015,159.7921.95
其他91.140.24--108.410.38--
合计37,601.77100.0033,872.40100.0028,449.61100.0023,502.34100.00

(3)2021年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第4季度2021年第3季度2021年第2季度2021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5,282.4321.49517.832.9110,439.5239.83540.693.27
境外19,293.9378.5117,263.3297.0915,768.4360.1715,980.6596.73

7-2-30

项目2021年第4季度2021年第3季度2021年第2季度2021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中:大洋洲10,794.8943.929,517.6553.539,882.2537.7112,330.4574.63
欧洲592.942.41498.652.80365.381.39321.201.94
亚洲7,862.4131.997,241.4840.735,520.8121.073,289.0119.91
其他43.690.185.540.03--39.990.24
合计24,576.36100.0017,781.15100.0026,207.94100.0016,521.34100.00

(4)2020年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第4季度2020年第3季度2020年第2季度2020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3,800.6149.913,410.2420.93747.915.04--
境外13,852.5050.0912,885.4379.0714,103.0494.9612,762.41100.00
其中:大洋洲9,003.9232.5610,433.1964.0210,889.8973.339,767.9976.54
欧洲155.440.56196.741.2134.380.2377.320.61
亚洲4,693.1416.972,252.3813.823,158.1121.272,917.1122.86
其他--3.120.0220.660.14--
合计27,653.11100.0016,295.67100.0014,850.95100.0012,762.41100.00

报告期内,光伏支架产品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收入主要来自大洋洲、欧洲、亚洲(除中国境内)。公司光伏支架收入第一季度金额较低,主要系受气候条件、光照时长、春季假期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往往为北半球光伏电站装机淡季,因此一季度公司光伏支架出货量及收入金额相对较低。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第二季度光伏支架收入占全年光伏支架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上述期间公司完成境内大型跟踪支架项目产品交付并确认收入的金额较高。

2、光伏电站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入均来自境内,各季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7-2-31

单位:万元、%

期间第4季度第3季度第2季度第1季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3年 1-9月//4,003.5136.963,752.4034.643,075.5128.39
2022年2,769.3021.093,653.1627.823,992.5430.412,715.3820.68
2021年2,617.8721.613,496.5728.863,361.1227.742,639.7421.79
2020年2,337.3819.413,375.3428.033,852.6031.992,478.3320.58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受光照时长等因素影响,该业务来自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较高。

3、光伏电站工程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均来自境内,各季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第4季度第3季度第2季度第1季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3年 1-9月//615.268.635,859.1482.14658.329.23
2022年404.577.503,150.9158.441,243.7223.07592.9011.00
2021年919.5048.50736.6438.85142.277.5097.605.15
2020年446.8248.71182.8319.93154.8716.88132.8914.48

报告期内,公司为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提供系统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2021年及之后受益于整县光伏等政策的推动,以及2023年硅料及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降,市场上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需求旺盛,公司新建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增多。受不同项目执行周期及完工并网进度不同的影响,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不同季度收入有所波动。

4、光伏电站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转让业务收入均来自境外,各季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7-2-32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第4季度2020年第3季度2020年第2季度2020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外2,921.59100.00----1,224.49100.00
其中:大洋洲999.9734.23------
欧洲1,921.6265.77----1,224.49100.00
合计2,921.59100.00----1,224.49100.00

公司于2020年完成两处境外光伏电站转让,实现收入4,146.0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4.64%。2021年至2023年9月,公司无完工并网后并转让的光伏电站项目,未实现光伏电站转让业务收入。

5、光伏电力电子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力电子产品在境内外不同区域各季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1)2023年1-9月

单位:万元、%

区域2023年第3季度2023年第2季度2023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0.253.01
境外27.72100.0011.31100.007.9896.99
其中:大洋洲27.72100.0011.31100.007.9896.99
合计27.72100.0011.31100.008.22100.00

(2)2022年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第4季度2022年第3季度2022年第2季度2022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62.69100.007.91100.00217.6999.9930.3034.68
境外----0.010.0157.0565.32
其中:欧洲------57.0565.32
亚洲----0.010.01--
合计62.69100.007.91100.00217.70100.0087.35100.00

7-2-33

(3)2021年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第4季度2021年第3季度2021年第2季度2021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0.08100.0016.61100.00794.0087.96430.1595.16
境外----108.7212.0421.864.84
其中:欧洲----68.137.55--
亚洲----40.584.5021.864.84
合计0.08100.0016.61100.00902.71100.00452.01100.00

(4)2020年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第4季度2020年第3季度2020年第2季度2020年第1季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446.2777.7142.0161.99--0.050.27
境外127.9922.2925.7638.0160.40100.0018.3099.73
其中:亚洲127.9922.2925.7638.0160.40100.0018.3099.73
合计574.26100.0067.78100.0060.40100.0018.35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20.79万元、1,371.41万元、375.65万元和47.25万元,金额和占比均较低,主要为用于光伏跟踪支架等配套的产品(如跟踪控制箱、减速器、电缆等)、储能产品等。2021年后,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收入随公司光伏跟踪支架收入的降低而减少。2020年-2022年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境内销售的光伏跟踪支架的配套产品。2023年1-9月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在境外销售的便携储能产品。

公司将继续发展该业务下的储能产品以及光伏跟踪支架等配套的产品。公司的储能产品涵盖户用储能和便携式储能:户用储能方面,该产品可以满足户用光伏系统用户的储能需求,有效提高光伏自发自用比例,从而降低用户的用电成本。便携式储能方面,公司推出的Jeri品牌便携式电源,产品目标市场以境外为主,产品具备充电方式灵活、安全性高等特点,2023年公司便携式储能产品已在境外市场实现收入。

7-2-34

(二)结合境内外的销售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分析光伏支架产品营业收入持续增加的原因

1、光伏支架收入变动的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收入按地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同比增速金额比例同比增速
境内27,341.3625.07%22.91%32,274.5626.15%92.33%
境外81,700.1374.93%28.50%91,151.5573.85%33.45%
合计109,041.49100.00%27.05%123,426.11100.00%45.0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同比增速金额比例
境内16,780.4719.72%-6.56%17,958.7525.10%
境外68,306.3380.28%27.43%53,603.3874.90%
合计85,086.79100.00%18.90%71,562.13100.00%

在全球绿色低碳能源转型以及海内外新增光伏装机量快速增长背景下,公司凭借全球化的布局与在光伏支架领域拥有的技术实力、口碑声誉等长期积淀,来源于光伏支架产品的收入金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持续提升。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光伏支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1,562.13万元、85,086.79万元、123,426.11万元和109,041.49万元,公司光伏支架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市场。

2、全球光伏市场蓬勃发展及公司自身优势推动光伏支架收入快速增长

随着“双碳”战略目标要求和光伏发电经济性的提升,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强劲。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的数据,从2019年至2022年,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645GW,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91%。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3年1-9月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128.94GW,装机量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幅高达145%。境内外光伏行业装机量大幅上升使得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产品需求增加,是公司光伏支架收入提升的重要行业因素。

7-2-35

单位: GW

数据来源:CPIA、国家能源局,2023年1-9月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暂未公布。

硅料价格下降亦带动下游行业需求快速提升。2023年以来随着硅料价格的下降,组件价格的回落,带动电站建设成本下降,以及境内外光伏电站建设需求快速增长,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作为光伏行业重要辅材,2023年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收入保持增长态势。

单位:美元/千克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 国产多晶硅料(一级料)现货价

115.04

130.00

170.00

230.00

30.13

48.2

55.4

87.41

128.94

26.19%

37.08%

32.28%

38.00%

0%5%10%15%20%25%30%35%40%

20192020202120222023年1-9月

2019-2023年中国及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

全球新增中国新增中国新增占比

硅料价格走势

7-2-36

此外,公司深耕光伏支架领域十余年,光伏支架产品的境内外竞争力显著。公司坚持采用自主研发的技术、产品设计,并坚持自有品牌运营,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在市场中逐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产品技术与品牌知名度是公司光伏支架收入增长的重要保障。综上所述,在全球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能源转型、海内外新增光伏装机量快速增长以及光伏系统成本下降的背景下,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时公司已深耕光伏支架行业十余年,在行业内已积累了深厚的技术、渠道以及产品优势,构建了较高的竞争壁垒,因此公司光伏支架业务的增长具有合理性。

3、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销售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

(1)光伏支架境内销售价格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境内销售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光伏支架境内收入(万元)27,341.3632,274.5616,780.4717,958.75
销量(MW)1,6061,989539480
销售价格(万元/MW)17.0216.2231.1537.43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光伏支架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销量的提升。

2021年公司境内光伏支架销量增长,但收入金额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

受2021年我国境内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量同比下降,固定支架、跟踪支架等用于集中电站的光伏支架需求减弱的影响,公司光伏支架2021年销量的增量主要来自于分布式光伏支架,分布式光伏支架收入占比提升幅度最大。而分布式光伏支架单位价格相对较低,因此2021年在光伏支架境内销量增长的情况下,平均销售价格下降,使得光伏支架境内收入有所降低。

2022年公司境内光伏支架销售价格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为:2020-2021年公司光伏支架境内收入主要来自于跟踪支架,2022年境内跟踪支架收入占境内光伏支架收入比例下降50.89个百分点,分布式支架与固定支架收入占比显著提升。由于跟踪支架能使光伏阵列可随太阳入射角变化而调整角度,在产品结构、制

7-2-37

造工艺等方面更为复杂,其价格相比于分布式支架、固定支架通常更高,因此跟踪支架收入占比降低使得境内光伏支架整体销售价格下降。2022年公司境内光伏支架销量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国境内分布式光伏电站与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量均快速提升,公司凭借自身技术、渠道以及产品优势,取得了天合光能等优质分布式光伏支架大客户更大的采购量。同时,公司完成数个境内大型地面光伏支架项目的交付,涵盖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京东方等重点客户,境内固定光伏支架销量亦大幅提升。2023年1-9月,公司加强与天合光能、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已有重点客户的合作,同时开拓了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等优质大型客户,使公司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同比持续提升。

(2)光伏支架境外销售价格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境外销售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光伏支架境外收入(万元)81,700.1391,151.5568,306.3353,603.38
销量(MW)2,1072,5951,6551,497
销售价格(万元/MW)38.7835.1341.2735.81

如上表所示,2020年-2022年公司境外光伏支架销售收入的增长亦主要来自于销量的提升,境外光伏支架收入主要来自分布式支架与固定支架。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2020年至2022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分别为130GW、170GW和230GW,呈快速增长趋势。全球范围内光伏行业装机量大幅上升,境外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产品需求增加,在上述行业趋势的影响下,最近三年公司境外光伏支架销量呈上涨趋势,带动境外光伏支架收入持续提升。2021年公司境外光伏支架销量与单价的提升拉动境外光伏支架收入提高

27.43%。2021年公司来自日本等地的境外固定支架销量和收入快速提升,固定支架收入占境外光伏支架收入比例提高,分布式支架占比相对降低,而固定支架单价相对分布式支架通常更高,因此2021年境外光伏支架销量与售价提高。

7-2-38

2022年公司境外光伏支架销量大幅增长,带动收入同比增长33.45%,主要为:在欧洲市场,由于碳中和目标的激励以及国际突发事件的影响,欧洲各国更重视能源安全与能源独立,积极加速推进能源结构转型,欧洲新增光伏装机量高速增长,公司依托多年销售分布式光伏支架的经验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欧洲市场销量及收入大幅提升。2022年公司境外光伏支架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单价较低的分布式光伏支架占比提高以及铝材等原材料价格下降,分布式支架的销售价格亦有所降低。

2023年1-9月,由于2023年上半年欧元、英镑、美元等外币对人民币汇率显著上行,以及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对全球化发展的深入布局,公司境外光伏支架单价有所提高,收入同比增长28.50%。

(三)各期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账款回收情况,光伏电站工程的主要项目、客户及金额情况

1、各期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账款回收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区域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光伏支架收入比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2023年1-9月境外1Enpal16,729.7515.34%1,256.021,256.02100.00%
2MMEM11,513.5010.56%2,064.072,064.07100.00%
3Genesis Clean Energy Ltd5,873.425.39%489.83372.4476.04%
4Aus Solar5,253.284.82%1,640.001,640.00100.00%
5KAI ARCHITECT, INC.4,026.233.69%415.54415.54100.00%
境内1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4,132.663.79%1,889.04849.3144.96%
2天合光能集团3,901.713.58%942.89900.0095.45%
3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881.352.64%2,384.43603.8225.32%
4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2,334.662.14%-不适用不适用
5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76.091.90%1,783.321,172.9965.78%
合计58,722.6453.85%12,865.159,274.2072.09%

7-2-39

期间区域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光伏支架收入比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2022年境外1MMEM17,495.0214.17%3,655.073,655.07100.00%
2Enpal14,790.5411.98%5,649.455,649.45100.00%
3Aus Solar6,711.415.44%888.83888.83100.00%
4Genesis Clean Energy Ltd6,469.595.24%2,871.302,871.30100.00%
5AGL Energy Limited4,041.573.27%590.60590.60100.00%
境内1天合光能集团5,039.004.08%3,318.123,318.12100.00%
2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设计分公司3,742.253.03%359.91359.91100.00%
3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11.102.44%1,712.541,373.3280.19%
4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778.172.25%151.38151.38100.00%
5南京电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169.151.76%892.10720.2080.73%
合计66,247.8053.67%20,089.2919,578.1797.46%
2021年境外1MMEM17,313.6720.35%2,889.442,889.44100.00%
2WQ Inc.6,430.417.56%-不适用不适用
3Aus Solar5,153.656.06%751.49751.49100.00%
4AGL Energy Limited3,678.964.32%532.87532.87100.00%
5SHINSHOWA CORPORATION2,953.163.47%276.50276.50100.00%
境内1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226.617.32%2,137.992,137.99100.00%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3,782.374.45%2,035.351,575.3877.40%
3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1,569.901.85%1,578.981,578.98100.00%
4台州市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137.171.34%185.50185.50100.00%
5江西瑞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620.380.73%262.21262.21100.00%
合计48,866.2857.43%10,650.3310,190.3695.68%
2020年境外1MMEM16,432.0722.96%3,210.593,210.59100.00%
2Aus Solar4,340.946.07%365.48365.48100.00%
3AGL Energy Limited3,098.454.33%1,011.591,011.59100.00%
4Solargain PV Pty Ltd2,306.143.22%324.65324.65100.00%
5L&H Group2,203.623.08%464.42464.42100.00%

7-2-40

期间区域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光伏支架收入比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境内1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3,002.6318.17%2,624.562,624.56100.00%
2陕西宜春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815.702.54%-不适用不适用
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983.011.37%91.0291.02100.00%
4四川宝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09.440.99%641.33610.5095.19%
5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96.190.83%134.74134.74100.00%
合计45,488.1963.56%8,868.388,837.5599.65%

注:1、MMEM包括:Metal Manufactures Pty Limited集团内下属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2、天合光能集团包括: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天合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3、Enpal包括:Enpal GmbH与Enpal B.V.;

4、AGL Energy Limited包括:AGL Energy Limited、Sustainable Business Energy Solutions PtyLtd和Sol Distribution Pty Ltd;

5、以外币结算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均采用该报告期末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6、上述期后回款统计包含银行转账及票据,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7、期后已完成回款的,期后回款金额按应收账款余额列示;

8、期后回款比例=期后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如上表所示,公司各期境内外光伏支架主要客户整体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比例整体高于境内客户。2020年-2022年光伏支架主要客户合计期后回款比例超过95%,其中对主要境外客户的应收账款期后均已回款。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为77.40%,主要系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质保期方才结束,客户暂未完成项目尾款的内部付款流程。该客户属于大型央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

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为80.19%,主要系截至2023年底方才达双方约定的付款时点,客户暂未完成内部付款流程。该客户为京东方A(000725)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对南京电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已完成全额回款。

2023年1-9月的主要光伏支架客户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总体回款比例已超过70%,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7-2-41

等少量客户期后回款比例较低,系期后回款时间较短,至回款统计截止日未达双方约定的付款时点,该等客户属于大型央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

2、光伏电站工程的主要项目、客户及金额情况

公司的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电站工程建设服务、电站工程运维服务。报告期各期,该业务收入分别为917.40万元、1,896.02万元、5,392.10万元和7,132.72万元,收入增速较高,主要原因为:2021年及之后受益于整县光伏等政策的推动,以及2023年硅料及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降,市场上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需求旺盛。公司作为福建省光伏整体解决方案龙头企业,在省内外新获取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增加,电站工程建设服务收入快速增长。公司光伏电站工程项目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与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运维项目。报告期各期,光伏电站工程的主要项目、客户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对应客户确认收入金额收入占比
2023年1-9月1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原料大棚27.5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4,142.2258.07%
2晋江太古飞机复合材料1.5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晋江太古飞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505.517.09%
3厦门烟草公司1.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62.566.49%
4州巧科技(厦门)有限公司1.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州巧科技(厦门)有限公司397.795.58%
5厦门太古发动机782.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厦门太古发动机服务有限公司334.774.69%
合计---5,842.8581.92%
2022年1漳州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漳州协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556.9328.87%
2福建禾富农贸4.2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福建禾富农贸有限公司1,428.6826.50%

7-2-42

期间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对应客户确认收入金额收入占比
3厦门金德威包装3.07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厦门金德威包装有限公司883.4016.38%
4厦门中骏智能电气0.59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中骏智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5.043.25%
5荆门弘毅电子1.3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49.992.78%
合计---4,194.0377.78%
2021年1平凉崆峒区光伏电站项目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甘肃善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17.4322.02%
2泉州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泉州恒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40.7017.97%
3荆门弘毅电子1.3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7.6013.06%
4福建日清食品有限公司748.0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上海立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44.8512.91%
5厦门华普胜0.5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厦门华普胜钣金制造有限公司108.225.71%
合计---1,358.7971.67%
2020年1河北涿鹿20MW地面光伏建设项目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张能涿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56.1727.92%
2河北涿鹿20MW地面光伏运维项目地面光伏电站运维张能涿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25.8713.72%
3福建南安77.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14.1512.44%
4福建南安77.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89.439.75%
5福建南安77.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80.948.82%
合计---666.5572.66%

二、结合单价、成本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境内外不同类型的光伏支架产品的毛利率波动原因及合理性,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原因。

(一)结合单价、成本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境内外不同类型的光伏支架产品的毛利率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1、光伏支架各类型产品的总体情况

7-2-43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23%、17.75%、17.92%和

23.34%。2020年至2022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1-9月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相比2022年提升5.42%,主要原因为:(1)铝合金、碳钢等材料采购成本下降与规模效应的提升;(2)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全球化布局的深入推进与在欧洲等地市场知名度持续提升,使得光伏支架来源于境外的收入占比与毛利率进一步提升;(3)公司在境内新拓展地面支架客户毛利率有所提升。光伏支架产品下游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分布式电站与集中式地面电站两大类,其中集中式地面电站中应用的光伏支架主要包括固定支架、跟踪支架,据此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可分为分布式支架、固定支架、跟踪支架三大类。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外不同类型的光伏支架毛利率如下所示:

分类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境内-分布式支架公司已申请信息披露豁免8.66%公司已申请信息披露豁免10.07%公司已申请信息披露豁免2.25%公司已申请信息披露豁免0.15%
境外-分布式支架58.31%58.09%52.72%56.47%
分布式支架66.97%68.16%54.97%56.62%
境内-固定支架14.00%13.49%5.48%4.90%
境外-固定支架16.60%15.75%27.47%15.71%
固定支架30.59%29.24%32.95%20.61%
境内-跟踪支架2.41%2.59%11.99%20.04%
境外-跟踪支架0.02%0.01%0.09%2.73%
跟踪支架2.43%2.60%12.07%22.77%
合计23.34%100.00%17.92%100.00%17.75%100.00%18.23%100.00%

注:公司已对报告期各期境内外不同类型的光伏支架产品单位收入、单位成本、毛利率中请豁免披露,下同。

结合单价、成本情况对公司三类的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2、分布式支架

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在屋顶建设,以家庭自用或工商业企业自用为主,分布式光伏支架使用场景更具有多样性。公司是国内分布式光伏支架龙头企业,

7-2-44

分布式支架在公司光伏支架收入中占比最高。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主要销往大洋洲、欧洲等境外市场,并在境内市场快速扩张。

①境内分布式支架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分布式支架收入、单价、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境内分布式支架收入(万元)9,445.0512,425.831,916.72110.00
单价变化8.37%-11.72%12.93%/
单位成本变化8.61%-11.02%12.90%/
毛利率变动-0.20%-0.74%0.03%/

2021年、2022年单位成本波动幅度较大,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超过90%,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光伏支架成本影响较大。光伏支架产品原材料主要为钢材与铝材,报告期内,钢材与铝材的市场价格波动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热轧板卷(Q235B,4.75mm)价格

钢材价格走势

7-2-45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铝(A00)长江有色市场平均价格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钢材、铝材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均在2021年出现价格大幅上涨,且在2022年价格回落的情况。其中,钢材市场价格在2021年5月一度突破6,500元/吨,达到报告期内的最高位,直至2022年7月回落至4,000元/吨以下。铝材市场价格亦在2021年进入快速上行区间,2021年9-10月突破23,000元/吨,并在2022年4月后价格进入下行区间,于2022年7月回落至18,000元/吨以下。因此在上述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下,公司2021年分布式支架单位成本上涨,2022年分布式支架单位成本下降。2023年1-9月,境内分布式支架单价与单位成本均上涨超过8%,主要系客户需求变化使得境内分布式支架使用铝材的比例提高,钢材产品比例降低,而铝材价格较高,因此单价和单位成本同步增加。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各期,境内分布式支架销售价格主要受单位成本影响而变动,因此其毛利率整体较为平稳,各期变动比例小于1个百分点。2022年,公司为加快拓展境内分布式光伏支架市场,加深与天合光能集团等大客户的合作,对其收入大幅提高,而毛利率有所降低,使得公司境内分布式支架毛利率有所降低。

②境外分布式支架

铝材价格走势

7-2-46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分布式支架收入、单价、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境外分布式支架收入(万元)63,582.6971,696.9044,857.7740,410.56
单价变化12.93%-7.51%8.90%/
单位成本变化2.51%-8.50%13.32%/
毛利率变动7.27%0.86%-3.11%/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分布式支架收入分别为40,410.56万元、44,857.77万元、71,696.90万元和63,582.69万元,在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中收入占比最高。2021年单位成本提高13.32个百分点,2022年单位成本下降8.50个百分点主要系铝材市场价格波动所致。2021年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澳元等外币升值,境外收入换算为人民币后的单价有所下降,因此单价提升幅度略低于成本,使得境外分布式支架毛利率降低。2022年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变动趋势差异较小,境外分布式支架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小。

2023年1-9月境外分布式支架毛利率提高7.2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包括:

2023年上半年欧元、英镑、美元等外币对人民币汇率显著上行,境外收入换算为人民币后的单价有所提高;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全球化布局的深入推进与品牌知名度的持续提升,对部分海外客户售价提升,因此上述因素使得公司在欧洲、大洋洲等海外市场的毛利率提升。

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境外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高于境内的主要原因为:(1)境内外市场客户需求不同,境外销售的分布式光伏支架中铝材占比较高,境内销售光伏支架中往往钢材占比较高,铝材单位价格高于钢材。(2)境外销售运费较高,且成本中包括进口关税等,因此境外销售单位成本及公司定价更高。

3、固定支架

固定支架主要应用于集中式地面电站,最近三年公司来自固定支架的收入快速增长,2020、2021年公司固定支架收入主要以境外收入为主,2022年、2023年1-9月公司固定支架收入的境内外分布较为均衡。

①境内固定支架

7-2-47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固定支架收入、单价、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境内固定支架收入(万元)15,263.9716,655.004,664.303,507.62
单价变化-6.68%-2.83%16.94%/
单位成本变化-10.85%-5.05%10.61%/
毛利率变动4.11%2.15%5.38%/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固定支架收入分别为3,507.62万元、4,664.30万元、16,655.00万元和15,263.97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2020年公司固定支架产品在境内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同时境内光伏市场竞争巨大,公司决定采取适度低价策略以开拓境内市场,因此2020年境内固定支架单价及毛利率较低。

2021年公司境内固定支架毛利率上升5.38个百分点,单价和单位成本涨幅超过10%,主要原因为:(1)2020年单价及毛利率较低,在前期价格较低的背景下,同时考虑到2021年钢材等原材料成本上涨,2021年公司适当提升销售价格。(2)地面固定支架销售多为项目导向制,2021年公司在境内继续开拓新客户,部分新增重要固定支架客户销售毛利率较2020年整体毛利率提升,使得公司2021年境内地面光伏支架毛利率提高。

2022年、2023年1-9月,公司境内固定支架毛利率稳步提升,主要系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回落,以及公司在境内收入快速增长,使得规模效应提升,公司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价下降幅度。2023年1-9月公司境内固定支架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中信博2023年1-6月固定支架毛利率12.63%差异较小。

②境外固定支架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固定支架收入、单价、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境外固定支架收入(万元)18,095.7519,439.8423,375.1911,240.53
单价变化-12.59%-0.23%-3.54%/
单位成本变化-16.41%-6.64%3.18%/
毛利率变动3.42%5.37%-5.45%/

7-2-48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固定支架收入分别为11,240.53万元、23,375.19万元、19,439.84万元和18,095.75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2021年公司境外固定支架毛利率下降5.45个百分点,主要系当年钢材、铝材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提高,使得公司单位成本提高,同时公司基于维护已有客户关系同时并提升市场占有率的需求,适当降低了销售价格。

2022年公司境外固定支架毛利率稳步提升,主要系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回落,公司单位成本有所下降。2023年1-9月,公司境外固定支架单价、单位成本下降,主要系客户的需求变化使得境外固定支架使用钢材比例提高,铝材产品比例降低,而钢材价格较低,因此单价和单位成本同步下降。此外,2023年上半年美元等外币对人民币汇率上行,境外收入换算为人民币后的单价有所提高,亦使得境外固定支架毛利率提升。

公司固定支架境外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高于境内的主要原因为:(1)境内外市场客户需求不同,境外销售固定支架中铝材产品占比高于境内,境内销售光伏支架以钢材产品为主,铝材单位价格高于钢材,因此境外固定支架单价及单位成本高于境内固定支架。(2)境外销售运费较高,且成本中包括进口关税,因此境外销售单位成本及公司定价更高。

4、跟踪支架

跟踪支架亦主要应用于集中式地面电站,报告期各期,公司跟踪支架收入分别为16,293.42万元、10,272.81万元、3,208.55万元和2,654.03万元,占各期光伏支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77%、12.07%、2.60%和2.43%,2022年、2023年1-9月跟踪支架对公司光伏支架收入和盈利情况影响较小。

①境内跟踪支架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跟踪支架收入、单价、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境内跟踪支架收入(万元)2,632.343,193.7310,199.4514,341.13
单价变化-7.97%-11.97%18.20%/
单位成本变化-3.54%-9.61%4.04%/

7-2-49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4.11%-2.24%11.34%/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跟踪支架收入分别为14,341.13万元、10,199.45万元、3,193.73万元和2,632.34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2021年公司境内跟踪支架毛利率提升11.3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地面跟踪支架销售多为项目导向制,2021年公司新增主要境内跟踪支架项目,公司优化了该项目产品方案,有效降低了成本,使得相关项目毛利率较高,因此公司2021年境内跟踪光伏支架毛利率提高。

2022年、2023年1-9月公司境内跟踪支架毛利率分别下降2.24个百分点、

4.11个百分点,其中单位成本下降主要系当年钢材等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单价下降主要系材料成本下降,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出于维持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求,适当降低了销售价格。

②境外跟踪支架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跟踪支架收入、单价、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境外跟踪支架收入(万元)21.6914.8273.361,952.29
单价变化-1.38%3.11%-0.75%/
单位成本变化2.51%-13.40%3.74%/
毛利率变动-2.92%14.12%-3.82%/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跟踪支架收入分别为1,952.29万元、73.36万元、

14.82万元和21.69万元。

2021年公司境外跟踪支架毛利率下降3.82个百分点,主要系当年钢材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提高,使得公司单位成本提高。2022年、2023年1-9月公司境外跟踪支架收入主要来自于老项目少量补货需求以维护更换需求,因此客户采购规模较小,价格敏感度较低,毛利率较2020年、2021年有所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整体毛利率分别为18.23%、17.75%、17.92%和23.34%,毛利率整体波动幅度较小。公司各类光伏支架毛利率变动主要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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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价格波动、光伏支架材质结构变化、销售单价变化、新拓展客户以及汇率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相关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金额毛利率收入金额毛利率收入金额毛利率收入金额毛利率
中信博165,300.0016.40%323,744.5312.57%226,909.1411.29%307,227.6020.90%
意华股份136,910.1110.15%291,294.5612.67%225,557.8310.70%132,315.8916.05%
爱康科技22,006.0518.71%91,133.949.50%46,338.153.95%64,439.2615.46%
振江股份未披露未披露44,510.1012.20%24,760.036.54%24,281.779.32%
平均值/15.09%/11.74%/8.12%/15.43%
发行人109,041.4923.34%123,426.1117.92%85,086.7917.75%71,562.1318.23%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1-9月光伏支架相关产品收入具体金额及毛利率情况,因此此处列示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2023年1-6月的相关数据,振江股份未披露2023年1-6月光伏支架相关产品收入具体金额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的毛利率分别为18.23%、17.75%、17.92%和

23.34%,公司光伏支架毛利率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总体来看,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2021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低于同行公司,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销售区域不同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境内外收入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各方毛利率不同。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而光伏支架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因此公司光伏支架毛利率更高,具体分析如下:

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成熟度较高、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境内光伏发电项目客户相较于境外客户对成本控制更为重视,使得供应商议价能力有限。而境外光伏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中,特别是由于国际突发事件引发欧洲能源危机,欧洲各国纷纷出台鼓励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以及众多新兴市场国家亦加大对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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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支持力度,推动海外光伏市场整体需求持续旺盛。此外,由于境外电力价格相比于境内往往更高,用户安装光伏系统以降低用电成本的动力更强。上述因素使得境外市场对光伏支架等光伏发电成本价格有着更高的接受度,因此光伏支架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境外销售占比均在70%以上,公司光伏支架境外收入占比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光伏支架境外销售毛利率较高,因此公司光伏支架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光伏支架境外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公司外销收入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可比公司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信博18.67%16.72%27.62%27.36%
意华股份57.28%62.31%59.26%54.11%
爱康科技24.42%19.24%47.06%63.47%
振江股份/71.90%52.59%60.10%
平均值33.46%42.54%46.63%51.26%
发行人74.93%73.85%80.28%74.90%

注:1、中信博外销收入比例来自于其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其他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1-9月境外收入金额,因此此处列示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2023年1-6月的相关数据,振江股份未披露2023年1-6月境外收入金额;

3、同行业公司未披露其光伏支架业务的境外收入占比,因此此处列示同行业公司整体外销收入占比。

2、光伏支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差异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主要应用在分布式电站,同行业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主要应用在集中地面电站,不用应用场景使得下游客户需求和对价格敏感程度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光伏支架产品下游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集中式地面电站与分布式电站两大类。通常情况下,集中式地面电站的装机规模与投资规模较大,客户对电池片等主材以及光伏支架等辅材的价格提升更为敏感,客户议价能力较高,供应商对其成本传导能力较弱。而分布式电站主要在屋顶建设,以家庭自用或工商业企业自用,因此分布式光伏支架具体使用场景更具有多样性,对终端使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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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溢价高,客户对价格敏感程度也相对较低。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而根据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以及官网等公开信息查询,同行业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固定支架、跟踪支架等用于地面电站的支架或其配件为主,同行业公司在公开披露信息中对自身光伏支架业务描述节选如下:

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光伏支架业务描述主要光伏支架产品
中信博《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主要应用与地面电站领域。 公司业务收入主要为固定支架、跟踪支架销售收入,销售金额合计占比分别为98.20%、93.94%、87.44%和86.23%。固定支架、跟踪支架,主要用于地面电站
意华股份《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太阳能支架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业务为光伏跟踪支架核心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支架的核心零部件,包括 TTU、檩条、BHA 等。跟踪支架零部件,主要用于地面电站
爱康科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爱康支架产品持续面向海内外优质客户,形成包含并符合市场与客户需求的地面支架、屋顶支架、智能跟踪系统、手动可调支架、BIPV 支架、柔性支架、农业大棚、螺旋桩等全系列、智能化支架系统解决方案。地面固定支架、屋顶支架、跟踪支架等
振江股份《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及追踪式光伏支架。 公司生产的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已广泛应用于地面光伏发电系统,生产的追踪式光伏支架自2015年销往海外客户。固定支架、固定可调支架、跟踪支架,主要用于地面电站

2021年硅料价格处于高位,并引发电池片、光伏组件等光伏主材价格大幅增长,导致地面电站开发商初始投资成本增大且项目收益被大大压缩甚至亏损。在此情况下,2021年国内外地面电站项目发生较多迟延建设情形,地面电站新增装机规模不及预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1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1年国内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量为25.6GW,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

21.66%。同时,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全球集中式光伏电站在2021年新增装机量为77.4GW,较2020年仅增长了4.31%。总体而言,国内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量呈现下降趋势,而全球范围内的增长幅度较为有限。集中式地面电站装机的迟延,需求端减弱使得作为光伏辅材的光伏支架市场竞争加剧;同时,集中式光伏电站客户较强的议价能力倒逼其产业链上游环节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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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因此,光伏支架产品以地面电站所用支架为主的同行业公司,2021年光伏支架产品的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而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且以外销为主,因此公司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程度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小,产品价格下调压力较小,毛利率下降幅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另一方面,2021年度全球大宗铝合金及钢材价格、国际海运集装箱运费价格均大幅上涨,使得光伏支架产品成本提升。而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且以外销为主,境外分布支架客户更加重视品牌价值与满足多样化需求,对价格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因此相比同行业公司,公司向客户传导成本上涨的能力较强,顺价能力更强,在行业成本上升的背景下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小。

综上,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具体使用场景更具有多样性,境外下游客户更加重视品牌价值与满足多样性需求,对价格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对供应端成本上升的传导容忍程度更高,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总体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且2021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降幅低于同行公司。

3、业务经营模式不同

公司与意华股份光伏支架业务的品牌运营与经营模式存在差异,导致双方毛利率不同:

根据意华股份公开披露信息,意华股份光伏支架业务模式为:海外主要为跟踪支架龙头品牌商提供代工服务,国内渐进布局光伏跟踪与固定支架自有品牌。其于2019年收购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光伏支架龙头提供结构件代工服务。2021年,通过收购支架研发设计企业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在国内渐进布局自有品牌业务。

公司进入光伏支架行业已16年,成立至今始终采用自主研发的技术、产品设计,并坚持自有品牌运营,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丰富完善的产品线和主动高效的产品设计在市场打造自有品牌,在海内外均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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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代工模式,公司的自有品牌模式,具有较强的品牌议价能力,毛利率水平较高。综上所述,公司光伏支架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与境内外布局、产品构成、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经营模式相匹配;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光伏电站工程不同业务的收入金额、占比、毛利率、主要客户情况等分析2022年和2023年1-9月光伏电站工程毛利率较2020年和2021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毛利率分别为42.39%、36.89%、14.80%和

6.04%。报告期内该业务的毛利额占主营业务毛利额比例均低于3%,该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盈利情况产生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收入构成及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
收入金额收入比例毛利率收入金额收入比例毛利率
电站工程建设6,851.3896.06%5.57%4,981.9392.39%14.22%
电站工程运维服务281.343.94%17.66%410.177.61%21.86%
合计7,132.72100.00%6.04%5,392.10100.00%14.80%
项目2021年2020年
收入金额收入比例毛利率收入金额收入比例毛利率
电站工程建设1,427.0475.26%34.38%379.8941.41%21.75%
电站工程运维服务468.9824.74%44.53%537.5158.59%56.97%
合计1,896.02100.00%36.89%917.40100.00%42.39%

2021年后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具体原因包括:

1、毛利率较低的电站工程建设收入占比快速提升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主要分为电站工程运维服务、电站工程建设两类;其中电站工程运维服务成本主要为电站日常运维人员薪酬支出、组件设备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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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等,成本金额较低,毛利率相对较高;而电站工程建设需投入较多设备及施工成本,收入规模一般更大,但毛利率通常低于电站工程运维服务。

2020年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中,以电站工程运维服务为主,因此当年毛利率较高。2021年及之后受益于整县光伏等政策的推动,以及2023年硅料及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降,市场上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需求旺盛,公司新建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增多,2022年和2023年1-9月电站工程建设收入占比超过90%。因此随着电站工程建设收入及占比的增长,而该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整体毛利率下降。

2、光伏电站工程市场竞争较激烈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的大背景下,2021年及之后受益于整县光伏等政策的推动,以及2023年硅料及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降,市场上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需求旺盛,也吸引了更多企业进入了光伏电站工程行业,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因此,公司为保持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适当降低电站建设及运维的价格,使得光伏电站工程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从事光伏电站工程业务的数据情况,A股上市公司中其他从事光伏电站工程业务的公司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相关业务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隆基绿能电站建设及服务未披露10.45%17.17%35.66%
林洋能源光伏EPC未披露2.09%16.28%15.81%
中利集团电站运营维护及其他8.31%24.71%28.44%29.39%
平均值/8.31%12.42%20.63%26.95%
发行人光伏电站工程6.04%14.80%36.89%42.39%

注:1、上述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上述可比公司未披露光伏电站工程相关业务2023年1-9月毛利率情况,因此此处列示中利集团2023年1-6月的相关数据,林洋能源、隆基绿能未披露2023年1-6月光伏电站工程相关业务毛利率情况。

如上表所示,尽管不同公司由于客户结构、市场议价能等不同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但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变动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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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总体一致,报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

3、对主要客户毛利率下降

光伏电站工程业务多为项目导向制,公司各期获取的具体项目及客户不同,项目规模及客户要求、议价能力亦有所变化,因此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分别为917.40万元、1,896.02万元、5,392.10万元和7,132.7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2.39%、36.89%、14.80%和6.04%。2022年、2023年1-9月,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有所下降,当期该业务的主要客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对应客户收入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
2023年1-9月1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4,142.2258.07%公司已申请信息披露豁免
2太古集团1,134.2915.90%
3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62.566.49%
4州巧科技(厦门)有限公司397.795.58%
5厦门市恒荣生木制品有限公司216.713.04%
合计/6,353.5689.08%
2022年1漳州协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556.9328.87%
2福建禾富农贸有限公司1,429.9826.52%
3厦门金德威包装有限公司883.4016.38%
4中骏智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4.184.90%
5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49.992.78%
合计/4,284.4779.46%

注:1、太古集团包括:晋江太古飞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太古发动机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太古起落架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2、中骏智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自身与中骏智能(泉州)有限公司。

2023年1-9月,公司对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毛利率较低。该客户为央企上市公司中国中冶(601618)控股子公司,客户行业地位高,议价能力强,并且公司与其合作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7.54MWp,装机规模大,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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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在电站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份额与影响力,而适当降低报价,因此对该客户毛利率较低。

2023年1-9月,公司对太古集团毛利率较低,其主要与公司合作包括晋江太古飞机复合材料1.5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厦门太古发动机

782.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厦门太古起落架维修服务公司

591.63k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等多个光伏电站项目,太古集团亦为公司光伏电站工程重点客户,公司为维护与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在福建省内光伏电站工程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因此对该客户毛利率亦较低。

2023年1-9月,公司对厦门市恒荣生木制品有限公司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该客户的屋顶分布式支架项目防水排水劳务工程支出较高。

2022年,公司对光伏电站工程主要客户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要系不同客户对应的具体项目不同,项目规模、项目具体需求、客户议价能力等亦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业务构成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市场策略选择、具体项目及客户变化导致,毛利率下降具有合理性。公司将继续依托成熟的光伏分布式支架和“智慧光伏+数字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对电站工程团队及运维团队进行转型升级,在发电端、用电端及后期专业运维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

四、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的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差异明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同比增长率金额同比增长率金额同比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128,389.9626.02%144,193.2241.65%101,798.2113.05%90,047.45
营业利润17,557.08107.82%14,682.08146.60%5,953.7811.85%5,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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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同比增长率金额同比增长率金额同比增长率金额
利润总额17,667.03108.95%13,935.52134.03%5,954.627.00%5,564.81
净利润14,480.82111.43%10,930.46124.54%4,867.83-31.08%7,062.8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0,047.45万元、101,798.21万元、144,193.22万元和128,389.96万元,报告期内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062.83万元、4,867.83万元、10,930.46万元和14,480.82万元,各期净利润有所波动。

2、各期净利润波动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变动主要影响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
净利润变动7,631.916,062.63-2,195.00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5,872.9910,347.982,945.59
毛利率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5,653.93-2,446.06-670.58
毛利额变动11,526.927,901.922,275.01
期间费用与税金及附加变动-2,938.17917.99-3,418.22
减值损失变动354.46-196.863,066.97
其他类型收益变动165.68105.26-1,293.04
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动102.96-747.40-240.93
所得税费用变动-1,579.94-1,918.28-2,584.80

注:1、营业收入增长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期收入-上期收入)*上期毛利率;

2、毛利率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期收入*(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

3、毛利额变动=营业收入增长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毛利率降低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4、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5、其他类型收益主要包括: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

6、上述同比变动金额,正数表示对净利润正向影响,负数表示对净利润反向影响。

(1)2021年净利润下降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98.21万元,同比上升13.05%,营业收入增长带动毛利额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同比下降2,195.00万元,主要受期间费用增长、所得税费用提高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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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研发费用增长

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同比上升106.73%,增长1,130.86万元,主要原因为:

公司加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大对智能光伏跟踪器、商用BIPV产品、户用储能系统产品等技术的研发,因此本期研发人员薪资、材料费涨幅较大。

②汇兑损失提高

公司财务费用同比提高2,561.46万元,主要系2021年人民币对美元、澳元、日元等外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大幅增加。

③2021年度所得税费用增加

公司2021年度所得税费用1,086.78万元,相比2020年增加了2,584.80万元,2020年公司所得税费用为-1,498.02万元。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正,但所得税费用为负数主要原因为:澳大利亚光伏电站项目转让使得子公司清源项目澳洲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可抵扣亏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导致2020年递延所得税费用为负。

(2)2022年净利润提高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193.22万元,同比上升41.65%,实现净利润同比提高6,062.63万元。公司当年净利润提高主要系在光伏支架等业务迅速发展,营业收入增长带动毛利额大幅增长7,901.92万元。

此外,2022年度,由于人民币汇率不断走低,公司销售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且持有大额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此财务费用中汇兑收益相比2021年增加了3,621.73万元使得公司当年期间费用与税金及附加变动整体降低917.99万元。

(3)2023年1-9月净利润同比提高的原因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389.96万元,同比上升26.02%,同时毛利率同比提高4.40个百分点,因此营业收入与毛利率的提高,使得公司毛利额大幅增长11,526.92万元,带动净利润同比增长7,631.91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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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收入提高

2023年受益于全球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能源转型、海内外新增光伏装机量快速增长以及光伏系统成本下降的行业背景,以及公司深耕光伏支架行业十余年,已积累了深厚的技术、渠道以及产品优势,公司光伏支架收入、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均大幅提升。2023年1-9月公司实现光伏支架收入109,041.49万元,同比提高27.05%;实现光伏电站工程收入7,132.72万元,同比提高43.01%。

②毛利率上升

2023年1-9月公司毛利率为26.56%,同比提高4.40个百分点,主要系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销售毛利率提升。2023年1-9月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同比提高5.26百分点,主要原因为:(1)铝合金、碳钢等材料采购成本下降与公司经营规模效应的提升;(2)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全球化布局的深入推进与在欧洲等地市场知名度持续提升,使得境外光伏支架业务的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各期净利润有所波动,主要受毛利额提升、汇兑损益波动、研发费用增长、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所得税费用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净利润的波动与所处的行业背景、自身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差异明显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5,356.37136,248.1496,944.7790,492.91
收到的税费返还6,748.488,262.933,932.571,848.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79.144,816.021,878.4721,007.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283.99149,327.09102,755.81113,349.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0,973.91112,119.3373,580.4359,812.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225.7011,491.418,523.688,376.91

7-2-61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9,008.607,126.403,331.211,907.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914.576,410.6810,890.229,285.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6,122.78137,147.8296,325.5579,382.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1.2212,179.276,430.2633,966.91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966.91万元、6,430.26万元、12,179.27万元和2,161.22万元,均为正数;且2020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当期净利润,公司经营业务整体回款情况与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原因分析如下: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原因为:(1)当年收回报告期前已处置五家子公司股权的受让方偿还的上述五家前子公司欠本公司的往来款,使得当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高。(2)当年收回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以及报告期前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21年受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基数的影响,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但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30.26万元仍高于净利润4,867.83万元。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65%,净利润同比增长124.54%,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随之增长,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79.27万元与净利润10,930.46万元之间的差异较小。

2023年1-9月,一方面由于公司对光伏支架原材料、光伏组件等采购需求提升,使得公司预付采购款金额提高,另一方面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付现期间费用亦有增长,因此使得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2022年全年有所降低。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明显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7-2-6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①14,480.8210,930.464,867.837,062.83
加:资产减值准备281.39491.16142.958,488.00
信用减值损失369.07520.38671.73-4,606.3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567.994,510.674,369.964,436.42
使用权资产折旧376.81526.99499.80
无形资产摊销84.90100.7990.1086.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6.6643.8731.57224.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2.338.880.82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21.1540.1717.903.7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3.4876.740.00153.82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1,229.292,103.335,793.383,241.47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550.02-828.53-803.59-1,962.48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191.861,216.41-284.20-3,248.78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74.0166.427.590.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303.20-2,753.66-6,245.6019,076.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11,494.57-13,267.35-14,017.9420,661.5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5,592.078,392.5211,287.97-19,651.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②2,161.2212,179.276,430.2633,966.91
差额③=②-①-12,319.601,248.811,562.4326,904.08

2020年,公司净利润7,062.8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66.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高26,904.08万元,主要原因为:(1)当年收回报告期前已处置五家子公司股权的受让方偿还的上述五家前子公司欠本公司的往来款、收回电站股权转让款、收回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使得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大幅下降20,661.50万元。

(2)当年非付现费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高,主要系澳大利亚Metz电站项目发生减值,公司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评估值的差额,在2020年计提存货跌

7-2-63

价准备7,880.84万元,使得当年资产减值损失达到8,488.00万元。(3)公司2020年出售了德国光伏电站和澳洲光伏电站并收回了大部分前期光伏电站建设资金,使得当年存货金额减少。(4)成本费用中包含非现金支出的折旧费用4,436.42万元。2021年,公司净利润4,867.8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30.2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高1,562.43万元,主要原因为:

成本费用中计提的折旧4,369.96万元为非付现支出;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增幅较大,主要系人民币对美元、澳元、日元等外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大幅增加所致。

2022年,公司净利润10,930.4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79.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小。2023年1-9月,公司净利润14,480.8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1.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低12,319.60万元,主要原因为:(1)在光伏组件价格下降,光伏电站的投资需求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光伏支架等业务的收入与在手订单快速增长,以及公司加大对自持光伏电站建设的投入,因此相应光伏支架原材料、光伏组件等采购需求提升,使得预付账款余额增幅较大,2023年9月末预付款项相比上年末增加了10,251.32万元;

(2)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和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以及部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暂未下发,使得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去年底有所增长,也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综上所述,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存货等项目的余额变动,以及财务费用、非付现的折旧摊销成本、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分析发行

7-2-64

人主营业务收入各组成部分、各季度、境内外不同区域的收入情况;

2、获取发行人光伏支架产品销售数量明细表,计算发行人境内外不同类型的光伏支架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查询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并结合上述信息综合分析发行人毛利率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主要光伏支架客户期后回款明细表等资料,核验发行人对主要光伏支架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

4、获取主要光伏支架客户的销售合同,并结合回款情况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分析客户未回款原因;

5、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分析发行人与其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6、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电站工程收入成本明细表、主要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的合同,询问了解主要光伏电站工程项目情况及业务模式,分析光伏电站工程不同业务收入情况、毛利率变动原因。

7、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财务报告及附注,结合发行人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与经营情况,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的原因;

8、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现金流量表及其补充资料,并结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要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与净利润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9、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境内外营业收入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境内外客户进行访谈,核查该等客户与发行人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交易真实性、主要交易条款、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等,具体核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客户访谈覆盖总收入51,567.6853,705.6235,071.4537,932.85
主营业务收入127,052.89142,324.25100,469.5189,390.06
客户访谈覆盖比例40.59%37.73%34.91%42.44%

7-2-65

项目2023年1-9月2022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境外客户访谈覆盖收入39,391.1045,466.5923,596.9024,330.83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81,747.1491,208.6268,436.9157,977.15
境外客户访谈覆盖比例48.19%49.85%34.48%41.97%

(2)向主要客户函证各期销售发生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与客户之间2020年-2022年各期的交易信息(包括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余额等)进行了函证,同时保荐人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重要客户独立进行了补充函证并对会计师函证情况进行复核。申报会计师及保荐人通过上述方式核查发行人与客户交易额和往来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发函、回函确认情况如下:

①应收账款函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①=②+③65,068.9650,869.2041,424.82
其中:境内客户应收账款余额②44,533.1638,720.1132,355.99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余额③20,535.8012,149.089,068.83
发函金额⑤63,920.6546,002.2236,991.58
发函比例⑥=⑤/①98.24%90.43%89.30%
回函确认金额⑦=⑧+⑨59,350.0439,947.0331,692.58
其中:境内客户应收账款回函金额⑧39,351.1931,349.6725,630.84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回函金额⑨19,998.858,597.366,061.73
回函确认金额比例=⑦/①91.21%78.53%76.51%
其中:境内客户应收账款回函占比=⑧/②88.36%80.96%79.22%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回函占比=⑨/③97.39%70.77%66.84%

②收入函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①=②+③144,193.22101,798.2190,047.45
其中:境内客户收入②52,922.8933,270.6131,874.30
境外客户收入③91,270.3368,527.6058,173.14

7-2-6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发函金额⑤136,097.0191,367.8677,682.00
发函比例⑥=⑤/①94.39%89.75%86.27%
回函确认金额⑦=⑧+⑨114,686.7870,397.8966,350.75
其中:境内客户收入回函金额⑧35,555.6624,376.1526,330.77
境外客户收入回函金额⑨79,131.1346,021.7540,019.98
回函确认金额比例=⑦/①79.54%69.15%73.68%
其中:境内客户收入回函比例=⑧/②67.18%73.27%82.61%
境外客户收入回函比例=⑨/③86.70%67.16%68.79%

(3)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测试有效性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取得了发行人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了关于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测试。

①光伏支架产品销售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从发行人销售订单明细中抽取销售记录,获取与之相关的销售订单、订单发货通知单、报关单(外销)、提单(外销)、客户签收单(内销)、发票、应收账款记账凭证、银行进账单/票据、收款记账凭证,执行穿行测试。对照其内部控制制度对其内控制度运行情况,抽取样本,并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点测试,以评估其内控运作状况。

②光伏电站工程收入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从发行人的非关联收入明细账中抽取收入记录,获取与之相关的工程项目资料、项目合同、设备签收单(如有)、验收单、发票、应收账款记账凭证、银行进账单/票据、收款记账凭证,执行穿行测试。对照其内部控制制度对其内控制度运行情况,抽取样本,并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点测试,以评估其内控运作状况。

③光伏电站发电收入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获得发行人光伏电站发电收入记录,获取与并网光伏电站相关的项目电费收入以及国家补贴的资格和条件,结算单和当月可再生资源电价补贴测算表,对照其内部执行制度,执行重新测算等程序,以评估其内

7-2-67

控运作状况。

(4)结合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抽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会计凭证

①光伏支架产品销售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取得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表,并抽查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凭证,获取与之相关的订单发货通知单、发票、报关单(外销)、提单(外销)、客户签收单(内销)等资料,比对记账凭证(金额、客户等信息)是否与出库单、发票、报关单(外销)、提单(外销)所载信息一致,内销发运单是否经客户签收。

②光伏电站工程收入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从发行人的非关联收入明细账中,抽查了主要客户的收入凭证,获取与之相关的项目合同、设备签收单(如有)、验收单、发票等资料,比对应收账款记账凭证是否与设备签收单(如有)、验收单、发票所载信息一致,签收单、验收单是否经客户签收。

③光伏电站发电收入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从发行人的各自持电站收入明细,获取与该电站的结算单,当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测算表等资料,比对应收占款记账凭证,是否与结算单电量一致

(5)抽查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银行回款凭证

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结合销售凭证抽查记录,进一步取得了主要客户的回款凭证,核查相关银行回单,确认款项收回等情况。

(6)保荐人与申报会计师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出口数据,并与发行人外销收入进行比对分析,核查与发行人出口数据与出口销售额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关出口报关金额与境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额相差-

0.02%、0.62%、0.01%与-0.95%,各期差异极小。发行人外销收入与海关统计数据相匹配。主要的差异原因为外销收入确认时间与报关时间的差异,发行人

7-2-68

部分外销收入采用等DDP、DDU等贸易方式,需运送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并于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因此确认收入时点与出口报关时点不同,使得各期海关出口报关金额与境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额有少量差异。

(7)核查主要客户基本信息

获取主要境内客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通过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企业资信报告获取主要境外客户的工商信息,重点核查客户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主要管理人员及股东结构等情况;并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的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与主要客户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以确认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8)访谈财务负责人,主要海外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境外业务的拓展情况、境外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环节及制度,分析相关内部控制措施的健全性、有效性;

(9)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明细表,按业务构成、产品类型、销售地域、主要客户等维度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不同产品类别各季度境内外不同区域的收入分布情况与发行人业务经营特点相符;

2、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的销售价格及销量的变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光伏支架产品收入增长受全球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能源转型、光伏行业装机高景气以及发行人自身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影响,光伏支架业务的增长具有合理性;

3、光伏支架产品境内外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少量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付款时点以及客户暂未完成内部付款流程,涉及的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

4、发行人各类光伏支架毛利率变动主要受材料价格波动、光伏支架材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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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变化、销售单价变化、新拓展客户以及汇率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5、发行人光伏支架毛利率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发行人光伏支架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差异主要系销售区域不同、光伏支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不同、业务经营模式不同等因素导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6、2022年和2023年1-9月光伏电站工程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电站工程建设收入占比快速提升、光伏电站工程市场竞争较激烈以及对主要客户毛利率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7、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主要受营业收入、毛利率、财务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等项目变化的影响,净利润的波动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8、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2020年基数较大以及之后期间收入与经营规模扩大,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情况与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相符;

9、2020年-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当期净利润,2023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去年底增长,以及预付光伏支架材料款及光伏组件款较去年底增幅较大。发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10、发行人境内外营业收入真实准确。

7-2-70

4.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1,424.82万元、50,869.20万元、65,068.96万元和67,795.24万元,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57.72%、59.95%、65.26%和69.66%,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暂未发放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公司对应收账款划分三个组合分别计提坏账准备。

(2)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3,656.57万元、19,671.66万元、22,106.99万元和22,226.74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逐期增加的原因,不同组合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各组合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不同组合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各组合不同账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2)各期末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账龄、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3)结合不同组合间客户信用风险的差异情况等分析对应收账款划分三个组合的依据,各组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方式、金额、占比。

(4)不同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较低的合理性;结合历史坏账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库龄、金额、占比,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结合库龄、期末订单支持率、期后销售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核查措施、核查比例、核查结论。

7-2-71

回复:

一、说明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逐期增加的原因,不同组合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各组合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不同组合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各组合不同账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一)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逐期增加的原因,不同组合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各组合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不同组合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1、应收账款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组合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67.391.571,067.391.641,078.392.121,081.982.6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6,727.8598.4364,001.5798.3649,790.8197.8840,342.8597.39
组合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7,571.9025.9220,535.8031.5612,149.0823.889,068.8321.89
组合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29,676.9743.7728,550.7443.8826,882.6452.8522,718.9454.84
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19,478.9728.7314,915.0322.9210,759.0821.158,555.0820.65
合计67,795.24100.0065,068.96100.0050,869.20100.0041,424.8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1,424.82万元、50,869.20万元、65,068.96万元和67,795.24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电价补贴发放进度等因素影响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67,795.2465,068.9650,869.2041,424.82
营业收入128,389.96144,193.22101,798.2190,047.45

7-2-72

项目2023-0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39.6045.1349.9746.00

注:2023年1-9月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已年化,下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00%、

49.97%、45.13%和39.60%。其中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升,主要系光伏电价补贴发放进度放缓,导致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占对应收入的比例上升;2023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主要系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同步增长较快且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所致。

2、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1)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17,571.9020,535.8012,149.089,068.83
收入金额81,809.0391,270.3368,527.6058,173.14
应收账款余额/收入16.1122.5017.7315.59

注:2023年1-9月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已年化,下同。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主要系对海外客户销售光伏支架产品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占对应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59%、17.73%、22.50%和16.11%,其中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主要系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及能源涨价影响,海外光伏产品需求不断增长导致2022年下半年收入金额及占比上升,导致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

(2)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余额占比
2023-9-301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Group Shanxi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Co., Ltd. Japan Branch2,936.7016.71
2MMEM2,064.0711.75

7-2-73

截止日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余额占比
3Aus Solar1,640.009.33
4MGE POWER COMPANY LIMITED1,257.787.16
5Enpal1,256.027.15
合计9,154.5752.10
2022-12-311Enpal5,649.4527.51
2MMEM3,655.0717.80
3Genesis Clean Energy Ltd2,871.3013.98
4MGE POWER COMPANY LIMITED848.534.13
5Aus Solar712.493.47
合计13,736.8466.89
2021-12-311MMEM2,886.4323.76
2MEIWA ENGINEERING1,464.2512.05
3PATTANA ENERGY ABSOLUTE SOLE CO.,LTD789.906.50
4Aus Solar721.535.94
5Solargain PV Pty Ltd573.224.72
合计6,435.3352.97
2020-12-311MMEM3,210.5935.40
2MES Solar XXXII GmbH & Co. KG1,148.2312.66
3Sol Distribution1,011.5911.15
4Solar + Solutions464.425.12
5MGE POWER COMPANY LIMITED381.724.21
合计6,216.5568.54

注:1、MMEM包括:Metal Manufactures Pty Limited集团内下属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2、Enpal包括:Enpal GmbH与Enpal B.V.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的前五名客户余额分别为6,216.55万元、6,435.33万元、13,736.84万元和9,154.57万元,占比分别为68.54%、

52.97%、66.89%和52.10%,主要为大型能源集团、太阳能系统开发商、电气产品分销商等。

(3)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逾期的金额、时间分布和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7-2-74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逾期30天以内1,097.4386.981,406.8681.01687.4082.39794.6390.55
逾期30至60天5.530.44228.2513.1414.471.739.531.09
逾期60至90天0.510.04----3.290.37
逾期90天以上158.2612.54101.535.85132.5015.8870.137.99
逾期金额合计1,261.73100.001,736.64100.00834.37100.00877.58100.00
逾期金额期后回款1,147.1490.921,705.5998.21810.0697.09874.1899.61

注:期后回款时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逾期金额分别为877.58万元、

834.37万元、1,736.64万元和1,261.73万元,占应收海外客户款项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68%、6.87%、8.46%和7.18%,主要集中在逾期30天以内,系部分海外客户存在固定付款日或者一定的付款审批周期等因素导致货款支付短暂逾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逾期部分已基本回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

(1)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29,676.9728,550.7426,882.6422,718.94
收入金额9,643.4111,781.7411,155.3311,210.37
应收账款余额/收入230.81242.33240.98202.66

注:2023年1-9月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已年化,下同。

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由应收售电收入和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占对应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2.66%、240.98%、242.33%和230.81%,占比较高,主要系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发放进度较缓,导致回收周期较长。

7-2-75

(2)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余额占比
2023-9-30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885.6636.68
2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电公司5,494.0118.51
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市供电公司2,821.409.51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1,767.295.96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1,443.814.87
合计22,412.1775.53
2022-12-31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024.8142.12
2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4,698.3516.46
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市供电公司2,484.458.70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1,556.005.45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1,360.354.76
合计22,123.9677.49
2021-12-31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419.0431.32
2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电公司6,059.0922.54
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市供电公司2,514.629.35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2,058.527.66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1,283.634.77
合计20,334.9075.64
2020-12-31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14.4228.23
2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电公司5,609.3924.69
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市供电公司2,258.809.94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1,716.937.56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1,170.995.15
合计17,170.5375.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前五名客户余额分别为17,170.53万元、20,334.90万元、22,123.96万元和22,412.17万元,占比分别为75.57%、75.64%、77.49%和75.53%,主要为内蒙古、新疆、山东等地的

7-2-76

供电公司,与公司持有的电站分布相匹配。

(3)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未发生逾期,该组合下应收账款以暂未下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为主,该部分电价补贴由财政资金拨付,电网公司在收到拨付的款项后再转付给公司,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收取须视国家新能源补贴发放的进度,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4、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1)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19,478.9714,915.0310,759.088,555.08
收入金额36,937.5241,141.1522,115.2820,663.93
应收账款余额/收入39.5536.2548.6541.40

注:2023年1-9月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已年化,下同。

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主要系取得境内光伏支架销售收入、光伏电站工程收入和光伏电站运维收入形成,其中建设光伏电站工程形成的应收款项受工程建设期以及结算期等影响,回款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占对应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40%、48.65%、36.25%和39.55%,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不同项目的建设周期、付款节奏等存在差异。

(2)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余额占比
2023-9-301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384.4312.24
2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1,889.049.70
3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783.329.16
4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设计分公司1,510.737.76

7-2-77

截止日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余额占比
5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24.645.77
合计8,692.1644.63
2022-12-311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3,289.2322.05
2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712.5411.48
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937.136.28
4南京电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892.105.98
5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848.035.69
合计7,679.0351.48
2021-12-311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137.9919.87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2,035.3518.92
3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1,578.9814.68
4张能涿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653.536.07
5厦门市拂晓易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40.915.96
合计7,046.7665.50
2020-12-311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624.5630.08
2张能涿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278.1426.11
3四川宝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641.337.35
4北控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542.006.21
5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8.294.34
合计6,464.3274.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的前五名客户余额分别为6,464.32万元、7,046.76万元、7,679.03万元和8,692.16万元,占比分别为74.09%、

65.50%、51.48%和44.63%,客户主要为光伏电站建设公司或业主。

(3)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逾期的金额、时间分布和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逾期30天以内716.5322.38459.239.642,875.3449.4767.371.93

7-2-78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逾期30至60天228.287.131,700.7035.711,639.5828.219.570.27
逾期60至90天419.3913.10852.8317.9131.600.5412.050.35
逾期90天以上1,837.5957.391,749.1836.731,265.9921.783,400.5597.45
逾期金额合计3,201.79100.004,761.94100.005,812.51100.003,489.54100.00
逾期金额期后回款1,257.4639.273,906.5382.045,295.9091.113,003.7686.08

注:期后回款时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逾期金额分别为3,489.54万元、5,812.51万元、4,761.94万元和3,201.79万元,占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0.79%、54.02%、31.93%和16.44%,其中2020年和2021年末逾期金额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部分报告期前建设的EPC工程项目,因光伏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收益减少,客户未按期支付工程尾款。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陆续收回逾期款项,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的逾期金额和逾期占比降低。

(二)各组合不同账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7,544.4799.8420,446.3599.5612,020.3898.938,932.8998.50
1-2年5.510.0364.000.3199.130.82108.391.20
2-3年0.010.0119.910.105.750.05--
3年以上21.920.125.550.0323.830.2027.560.30
合计17,571.91100.0020,535.81100.0012,149.09100.009,068.8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超过98%,与公司给海外客户的信用政策相匹配。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应收海外客户款项的账龄分布情况,选取

7-2-79

其他3家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其主营产品、所属行业及可比性说明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产品、所属行业及可比性说明
TCL中环主要产品包括光伏硅片、光伏组件、光伏电站和其他硅材料,与公司同属光伏新能源行业,海外业务金额较高,具备可比性
福鞍股份主要产品包括工程施工建设、水电设备铸件、其他发电设备铸件,与公司均为能源行业配套金属结构件产品,海外业务金额较高,具备可比性
贝特瑞主要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及石墨烯材料等新能源材料,与公司同属新能源产业链,海外业务金额较高,具备可比性

数据来源: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与上述3家公司的应收海外客户款项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2022年12月31日
TCL中环60,641.5999.51----296.970.49
福鞍股份10,124.9996.31205.441.95111.971.0771.000.68
贝特瑞79,899.82100.00------
平均值-98.61-0.65-0.36-0.39
清源股份20,446.3599.5664.000.3119.910.105.550.03
2021年12月31日
TCL中环53,560.6499.45----296.970.55
福鞍股份7,276.1995.76239.753.165.940.0876.751.01
贝特瑞33,987.4499.836.480.0251.010.15--
平均值-98.35-1.06-0.08-0.52
清源股份12,020.3898.9399.130.825.750.0523.830.20
2020年12月31日
TCL中环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福鞍股份9,799.8498.4326.990.27--129.131.30
贝特瑞16,010.0799.5275.040.472.020.01--
平均值12,904.9698.9851.010.371.010.0164.570.65
清源股份8,932.8998.50108.391.20--27.560.30

注:TCL中环(002129)单独披露应收海外客户组合及账龄;福鞍股份(603315)单独披露应收海外企业客户组合及账龄;贝特瑞(835185)单独披露应收国外客户组合及账龄。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的应收海外客户款项账龄均集中在1年

7-2-80

以内,账龄结构不存在显著差异。

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13,097.6644.139,568.7933.5210,183.9937.8810,549.9446.44
1-2年9,257.2231.198,872.0731.077,922.7229.477,701.0633.90
2-3年5,693.9219.196,300.6222.077,235.2126.913,393.3314.94
3年以上1,628.175.493,809.2713.341,540.735.731,074.614.73
合计29,676.97100.0028,550.75100.0026,882.65100.0022,718.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超过50%的账龄在1年以上,主要系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发放进度较慢。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账龄分布情况,选取其他3家从事光伏电站发电业务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其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可比性说明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产品、所属行业及可比性说明
太阳能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与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具有可比性
TCL中环主要产品包括光伏硅片、光伏组件、光伏电站和其他硅材料,其中光伏电站产品与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具有可比性
林洋能源主要从事智能、节能、新能源三个板块业务,其中新能源板块主要业务为开发、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各类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大中小型工商业屋顶电站、光伏建筑一体化、户用光伏、光充储微网等项目,与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具有可比性

数据来源: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与上述3家公司的应收国家电网公司款项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7-2-81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2022年12月31日
太阳能330,579.4635.26256,227.0027.33206,111.2221.98144,623.1915.43
TCL中环35,034.0034.6221,104.4520.8521,104.4520.8523,856.2223.57
林洋能源36,688.4421.0045,583.1026.0935,698.0920.4456,719.6732.47
平均值-30.29-24.76-21.09-23.82
清源股份9,568.7933.528,872.0731.076,300.6222.073,809.2713.34
2021年12月31日
太阳能334,661.3534.06290,966.2729.61251,521.2425.60105,523.0610.74
TCL中环33,118.0535.1028,525.8730.2327,208.9028.845,507.095.84
林洋能源58,017.1420.5267,208.4323.7784,458.4829.8773,078.3025.84
平均值-29.89-27.87-28.10-14.14
清源股份10,183.9937.887,922.7229.477,235.2126.911,540.735.73
2020年12月31日
太阳能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TCL中环43,098.9153.7921,648.5427.029,539.8311.915,840.247.29
林洋能源90,438.8034.7784,458.4832.4751,913.8919.9633,303.8012.80
平均值-44.28-29.74-15.93-10.04
清源股份10,549.9446.447,701.0633.903,393.3314.941,074.614.73

注:太阳能(000591)将应收光伏发电标杆电费和可再生能源补贴合并至电力销售应收账款组合并单独披露账龄;TCL中环(002129)单独披露应收电价补贴和电费组合及账龄;林洋能源(601222)单独披露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及账龄。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中账龄3年以上的占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1年以内和1-2年的占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整体账龄结构略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7-2-82

单位:万元、%

账龄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16,582.5385.1312,446.3883.458,296.7377.114,426.7851.74
1-2年1,227.686.301,205.148.08600.715.582,629.7630.74
2-3年490.802.5285.550.571,120.0710.411,326.4815.51
3年以上1,177.966.051,177.967.90741.576.90172.062.01
合计19,478.97100.0014,915.03100.0010,759.08100.008,555.08100.00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中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占比较高,主要系部分报告期前建设的EPC工程项目,因光伏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收益减少,客户未按期支付工程尾款。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陆续收回部分长账龄应收款项,应收其他客户款项的账龄下降,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

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主要系取得境内光伏支架销售收入、光伏电站工程收入和光伏电站运维收入形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内容较为接近,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2022年12月31日
中信博35,541.4660.2914,788.3925.094,447.517.544,171.037.08
意华股份79,640.4599.70173.720.224.330.0154.880.07
爱康科技75,357.1578.074,361.514.523,510.993.6413,290.2513.77
振江股份40,777.5396.13383.850.90864.822.04392.220.92
平均值-83.55-7.68-3.31-5.46
清源股份12,446.3883.451,205.148.0885.550.571,177.967.90
2021年12月31日
中信博16,626.4051.578,637.6526.793,908.8112.123,066.939.51
意华股份70,604.4099.64133.850.1992.480.1328.310.04
爱康科技33,393.9355.054,532.637.476,678.5611.0116,052.7626.46
振江股份23,111.0585.081,032.753.801,647.556.061,373.715.06

7-2-83

公司 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平均值-72.84-9.56-7.33-10.27
清源股份8,296.7377.11600.715.581,120.0710.41741.576.89
2020年12月31日
中信博10,814.7136.7110,559.9935.856,241.9721.191,840.036.25
意华股份56,885.7799.56106.330.19125.400.2219.820.03
爱康科技42,143.1961.295,970.498.6816,934.1124.633,711.495.40
振江股份29,188.6288.702,595.237.89516.501.57605.791.84
平均值-71.57-13.15-11.90-3.38
清源股份4,426.7851.742,629.7630.741,326.4815.51172.062.01

注:中信博(688408)将光伏支架销售和光伏电站工程款合并披露在账龄组合;意华股份(002897)将光伏支架销售披露在账龄组合;振江股份(603507)仅披露整体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爱康科技(002610)合并披露账龄组合和应收电费的账龄结构。由上表可知,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的账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显著差异,2020年末,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账龄1年以内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部分EPC项目工程尾款回款较慢所致。

二、说明发行人各期末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账龄、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一)说明发行人各期末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账龄、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按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标杆电费458.181.54514.161.80528.571.97393.021.73
再生能源补贴29,218.7998.4628,036.5998.2026,354.0898.0322,325.9298.27
合计29,676.97100.0028,550.75100.0026,882.65100.0022,718.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金额分别为22,325.92万元、26,354.08万元、28,036.59万元和29,218.79万元,占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

7-2-84

司款项的比例分别为98.27%、98.03%、98.20%和98.4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的账龄分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12,639.4843.269,054.6332.309,655.4236.6410,157.8745.50
1-2年9,257.2231.688,872.0731.647,922.7230.067,700.1134.49
2-3年5,693.9219.496,300.6222.477,235.2127.453,393.3315.20
3年以上1,628.175.573,809.2713.591,540.735.851,074.614.81
合计29,218.79100.0028,036.59100.0026,354.08100.0022,325.9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账龄在1年以上的占比超过50%,主要系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发放进度较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按照4.7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可再生能源补贴为进入光伏发电国补名单企业按照补贴电量和单价计算、国网电力公司代收代付的财政补贴,收款对象为国家电网公司和电力公司,属于政府类款项,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信用违约风险极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余额29,218.7928,036.5926,354.0822,325.92
期后回款金额1,442.807,849.0215,190.1318,272.01
期后回款比例4.9428.0057.6481.84

注:回款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8,272.01万元、15,190.13万元、7,849.02万元和1,442.80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1.84%、57.64%、28.00%和4.94%,整体回款进度较慢,主要系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周期较长。

7-2-85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1、账龄分布情况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的账龄分布情况,选取3家从事光伏电站发电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其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的近似应收组合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2022年12月31日
太阳能330,579.4635.26256,227.0027.33206,111.2221.98144,623.1915.43
TCL中环35,034.0034.6221,104.4520.8521,104.4520.8523,856.2223.57
林洋能源36,688.4421.0045,583.1026.0935,698.0920.4456,719.6732.47
平均值-30.29-24.76-21.09-23.82
清源股份9,054.6332.308,872.0731.646,300.6222.473,809.2713.59
2021年12月31日
太阳能334,661.3534.06290,966.2729.61251,521.2425.60105,523.0610.74
TCL中环33,118.0535.1028,525.8730.2327,208.9028.845,507.095.84
林洋能源58,017.1420.5267,208.4323.7784,458.4829.8773,078.3025.84
平均值-29.89-27.87-28.10-14.14
清源股份9,655.4236.647,922.7230.067,235.2127.451,540.735.85
2020年12月31日
太阳能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TCL中环43,098.9153.7921,648.5427.029,539.8311.915,840.247.29
林洋能源90,438.8034.7784,458.4832.4751,913.8919.9633,303.8012.80
平均值-44.28-29.74-15.93-10.04
清源股份10,157.8745.507,700.1134.493,393.3315.201,074.614.81

注:太阳能(000591)将应收光伏发电标杆电费和可再生能源补贴合并至电力销售应收账款组合并单独披露账龄;TCL中环(002129)单独披露应收电价补贴和电费组合及账龄;林洋能源(601222)单独披露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及账龄。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中账龄3年以上的占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1年以内和1-2年的占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整体账龄结构略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7-2-86

2、坏账准备计提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爱康科技披露类似应收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结合其他上市公司披露的应收发电补贴款的坏账计提情况,与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组合名称组合内容实际坏账 计提情况
爱康科技电网组合应收标杆电价和应收补贴未计提
太阳能电力销售应收账款组合应收电网公司电费,包括标杆电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省补、市补、区补1%
TCL中环电费组合电价补贴1年以上应收电价补贴款按照基准定期存款利率进行折现
林洋能源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光伏发电补贴0.3%
清源股份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应收标杆电价和应收补贴4.75%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电网款组合情况及坏账计提情况来自于其披露的2022年审计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谨慎,不存在坏账计提偏低的情况。

3、期后回款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内,上述披露类似应收发电补贴款组合的上市公司未发生实际核销应收补贴款的情况,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收取须视国家新能源补贴发放的进度,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账龄结构相近,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坏账计提比例更为谨慎。

三、结合不同组合间客户信用风险的差异情况等分析对应收账款划分三个组合的依据,各组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方式、金额、占比

(一)结合不同组合间客户信用风险的差异情况等分析对应收账款划分三个组合的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7-2-87

进行划分,具体划分依据如下:

应收海外客户款项包含境内出口销售和境外子公司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其中,境内出口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通过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风险敞口;境外客户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具有账龄短、回款较快的特点。因此,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具有整体账龄较短、实际坏账损失率较低的信用特征。

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包含应收标杆电费和可再生能源补贴,其中标杆电费系上网电量对应电费,一般与电力公司当月结算、次月收取,可再生能源补贴为进入光伏发电国补名单企业按照补贴电量和单价计算、国网电力公司代收代付的财政补贴。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收款对象为国家电网公司和电力公司,属于政府类款项,信用违约风险极低。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主要系境内光伏支架销售、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及运维等业务形成。其中,境内销售光伏支架主要销售光伏电站EPC工程定制支架,公司不参与EPC工程建设,但回款受到EPC工程进度的影响;EPC工程建设应收款项主要为公司参与承建光伏电站EPC工程应收未收的工程款。因此,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具有账龄较长、回款较慢的特点。

(二)各组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方式、金额、占比

各组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方式、金额、占比分别列示如下:

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7,571.9020,535.8012,149.089,068.83
主要期后回款方式电汇
期后回款金额13,484.9220,485.9612,121.529,063.08
期后回款比例76.7499.7699.7799.94

注:期后回款时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应收海外客户款项的期后回款方式主要是电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海外客户款项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9,063.08万元、12,121.52万元、20,485.96万元和13,484.92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94%、

7-2-88

99.77%、99.76%和76.74%,其中2023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未回款。

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9,676.9728,550.7426,882.6422,718.94
主要期后回款方式银行转账、票据
期后回款金额1,782.288,363.1815,718.7018,665.04
期后回款比例6.0129.2958.4782.16

注:期后回款时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期后回款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和票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8,665.04万元、15,718.70万元、8,363.18万元和1,782.28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2.16%、58.47%、29.29%和6.01%,整体回款进度较慢,主要系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周期较长。

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9,478.9714,915.0310,759.088,555.08
主要期后回款方式票据、银行转账
期后回款金额8,679.6312,025.999,162.967,625.59
期后回款比例44.5680.6385.1689.14

注:期后回款时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的期后回款方式主要是票据和银行转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其他客户款项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7,625.59万元、9,162.96万元、12,025.99万元和8,679.63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9.14%、

85.16%、80.63%和44.56%,其中2023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未回款。

7-2-89

四、不同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较低的合理性;结合历史坏账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不同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应收海外客户款项的账龄分布情况,选取其他3家上市公司进行比较,报告期各期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TCL中环福鞍股份贝特瑞清源股份
1年 以内未披露、0%、0%、未披露0.50%、0.52%、0.50%、未披露0.52%、0.49%、0.46%、未披露0.46%、0.05%、0.34%和0.76%
1-2年未披露、无应收、无应收、未披露12.15%、12.16%、12.16%、未披露100%、100%、无应收、未披露84.91%、100%、100%和100%
2-3年未披露、无应收、无应收、未披露无应收、35.75%、35.75%、未披露100%、100%、无应收、未披露无应收、100%、100%和100%
3年 以上未披露、100%、100%、未披露2020年末和2021年末:5年以上100%;2022年末:3-4年71.50%,5年以上100.00%;2023年9月末:未披露无应收、无应收、无应收、未披露100%、100%、100%和100%

注: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上述3家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坏账计提偏低的情况。

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

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谨慎,不存在坏账计提偏低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之“二、说明发行人各期末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账龄、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相关回复。

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7-2-90

账龄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振江股份清源股份
1年以内5%5%6个月以内:0% 7-12个月:5%5%5%
1-2年10%10%10%20%10%
2-3年50%50%20%50%50%
3年以上100%100%3-4年:50% 4年以上:100%100%100%

注:中信博、意华股份、振江股份上述计提比例来自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爱康科技上述计提比例来自于其披露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较低的合理性

经查询,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TCL中环、福鞍股份、贝特瑞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主要系该账龄段应收款项信用风险较低,历史上核销金额较小,期后回款比例较高,符合该应收账款回款的实际情况。

公司建立迁徙率模型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1、获取应收账款账龄

单位:万元

账龄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20天以内17,411.4220,377.1412,017.938,912.288,673.89
120天-1年133.0669.202.4620.6049.61
1-2年5.5164.0099.13108.39-
2-3年0.0119.915.75-27.56
3年以上21.925.5523.8327.56-
合计17,571.9020,535.8012,149.089,068.838,751.06

2、计算迁徙率

账龄标识2022年至 2023年1-9月2021年至2022年2020年至2021年2019年至2020年
120天以内A0.65%0.58%0.03%0.24%
120天-1年B0.03%0.53%1.11%1.24%

7-2-91

账龄标识2022年至 2023年1-9月2021年至2022年2020年至2021年2019年至2020年
1-2年C0.01%20.09%5.30%0.00%
2-3年D86.10%18.75%86.47%100.00%
3年以上E100.00%100.00%100.00%100.00%

3、计算历史损失率

账龄计算公式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120天以内F=A*B*C*D*E0.00%0.00%0.00%0.00%
120天-1年G=B*C*D*E0.00%0.02%0.05%0.00%
1-2年H=C*D*E0.01%3.77%4.58%0.00%
2-3年I=D*E86.10%18.75%86.47%100.00%
3年以上J=E100.00%100.00%100.00%100.00%

4、前瞻性调整

公司按照5%作为前瞻性调整因子,对各个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年度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前瞻性调整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120天以内5%0.00%0.00%0.00%0.00%
120天-1年5%0.00%0.02%0.05%0.00%
1-2年5%0.01%3.96%4.81%0.00%
2-3年5%90.41%19.69%90.79%100.00%
3年以上5%100.00%100.00%100.00%100.00%

5、信用损失测算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各账龄段信用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20天以内0.000.000.000.00
120天-1年0.000.010.000.00
1-2年0.002.534.770.00
2-3年0.013.925.220.00
3年以上21.925.5523.8327.56
信用损失测算合计21.9312.0133.8227.56

7-2-92

账龄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60.49158.66131.26161.12

由上表可知,公司基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的信用损失金额小于期末坏账准备余额,说明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历史坏账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组合应收账款的核销金额及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3.630.08%96.970.47%17.090.14%--
应收国网电力公司款项--------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10.530.07%0.270.00%--
合计13.630.02%107.500.17%17.360.03%--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7.36万元、107.50万元和13.63万元,占比分别为0.03%、0.17%和0.02%,核销金额较小,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良好,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五、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库龄、金额、占比,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结合库龄、期末订单支持率、期后销售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库龄、金额、占比,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

1、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库龄、金额、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类别存货的库龄结构如下:

7-2-93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小计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2023-9-30
原材料2,445.8967.36488.7213.46696.5219.183,631.13100.00
委托加工物资1,355.33100.00----1,355.33100.00
半成品1,567.60100.00----1,567.60100.00
库存商品5,100.6978.821,065.3216.46305.104.716,471.11100.00
发出商品1,468.49100.00----1,468.49100.00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2,017.1140.42231.924.652,741.3654.934,990.39100.00
在途物资2,171.61100.00----2,171.61100.00
合同履约成本571.08100.00----571.08100.00
合计16,697.8075.121,785.968.043,742.9816.8422,226.74100.00
2022-12-31
原材料2,625.9575.56456.9613.15392.3311.293,475.24100.00
委托加工物资884.36100.00----884.36100.00
半成品881.66100.00----881.66100.00
库存商品6,882.0887.93533.176.81411.125.257,826.37100.00
发出商品1,323.32100.00----1,323.32100.00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733.0420.61630.1317.712,194.3861.683,557.55100.00
在途物资2,522.13100.00----2,522.13100.00
合同履约成本1,636.37100.00----1,636.37100.00
合计17,488.9179.111,620.267.332,997.8313.5622,106.99100.00
2021-12-31
原材料2,159.0381.2334.451.30464.2917.472,657.77100.00
委托加工物资1,536.04100.00----1,536.04100.00
半成品675.25100.00----675.25100.00
库存商品4,766.4084.44144.112.55734.1313.015,644.64100.00
发出商品737.49100.00----737.49100.00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638.3322.311,343.3246.94880.0030.752,861.65100.00
在途物资5,429.43100.00----5,429.43100.00
合同履约成本129.40100.00----129.40100.00
合计16,071.3681.701,521.887.742,078.4210.5719,671.66100.00

7-2-94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小计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2020-12-31
原材料2,684.6680.02229.566.84440.9413.143,355.15100.00
委托加工物资70.12100.00----70.12100.00
半成品366.99100.00----366.99100.00
库存商品2,664.5569.75442.4611.58712.9718.663,819.98100.00
发出商品329.85100.00----329.85100.00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1,493.5153.81--1,282.0446.192,775.55100.00
在途物资2,910.43100.00----2,910.43100.00
合同履约成本28.49100.00----28.49100.00
合计10,548.6077.24672.024.922,435.9417.8413,656.5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除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外,其他存货的库龄均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库龄较长主要系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延期所致。

2、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类别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23.1818.24262.5615.76360.4424.52375.8624.27
委托加工物资--------
半成品--------
库存商品736.0841.54614.3836.88328.6022.36242.0215.63
发出商品--------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712.7940.22789.0347.36780.7353.12930.7060.10
在途物资--------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1,772.05100.001,665.97100.001,469.77100.001,548.58100.00

7-2-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账面余额主要由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存货区分为正常存货、非正常存货,其中非正常存货包括呆滞料和不良品,呆滞料为质量合格但是库龄超过正常使用期限的存货,不良品为有瑕疵的存货。公司按照存货期末账面余额和可变现净值孰低确定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对于正常的存货,各类型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存货类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在途物资(产成品)、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对于非正常存货,公司在期末按照存货属性区分为钢材、铝材、塑料等类型,其中钢材和铝材按照市场转卖价格确定可变现净值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类型存货中正常存货和非正常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
原材料45.65277.5338.42224.14-360.440.01375.85
委托加工物资--------
半成品--------
库存商品14.68721.40226.64387.74-328.600.03241.99
发出商品--------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712.79-789.03-780.73-930.70
在途物资--------

7-2-96

类别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正常 存货非正常 存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60.331,711.72265.061,400.91-1,469.770.041,548.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由非正常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构成,其中呆滞料占比较高,主要系前期备库尚未消耗完毕、少数电站项目建设延期等因素所致。

(二)结合库龄、期末订单支持率、期后销售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存货库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结构详见本题回复之“(一)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库龄、金额、占比,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

2、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光伏支架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电站,公司根据电站工程总承包商(EPC)、电力投资公司(业主)和经销商等下游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服务。由于光伏支架为非标化产品,需要依据客户的需求及产品参数进行定制化生产,因此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产品销售合同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根据合同约定的发货条件及客户发货时间要求,按照客户指令运输到指定的各光伏电站项目地或客户指定地点,完成产品交付任务。

基于上述业务模式,公司的期末存货余额主要取决于期末时点正在执行订单的发货、交付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与存货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存货余额①22,226.7422,106.9919,671.6613,656.57
期末订单余量②45,191.0026,337.3321,804.2311,139.98
在手订单覆盖率②/①203.32119.14110.8481.57

7-2-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对存货的覆盖率分别为81.57%、110.84%、

119.14%和203.32%,期末在手订单充足。

3、期后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期末存货余额①22,226.7422,106.9919,671.6613,656.57
期后结转金额②14,680.6916,578.0615,928.6910,764.76
期后结转比例②/①66.0574.9980.9778.82

注:各期末存货期后结转数据,均统计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各期末存货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78.82%、

80.97%、74.99%和66.05%,期后未结转的存货主要为在建电站开发产品,主要系个别光伏电站因项目延期未顺利实现对外销售所致。剔除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公司各期末存货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93.59%、94.04%、86.22%和85.17%,期后结转比例较高。

4、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中信博账面余额未披露78,958.5373,854.3530,735.74
跌价准备未披露3,175.871,726.011,738.76
计提比例未披露4.02%2.34%5.66%
振江股份账面余额未披露118,124.6899,325.7959,067.31
跌价准备未披露3,085.722,737.871,665.93
计提比例未披露2.61%2.76%2.82%
意华股份账面余额未披露155,824.26171,812.4778,535.62
跌价准备未披露11,180.538,645.036,160.67
计提比例未披露7.18%5.03%7.84%
爱康科技账面余额未披露64,317.2344,370.4117,833.60
跌价准备未披露3,202.861,691.42608.26
计提比例未披露4.98%3.81%3.41%
行业平均账面余额未披露104,306.1897,340.7646,543.07

7-2-98

可比公司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跌价准备未披露5,161.253,700.082,543.41
计提比例未披露4.95%3.80%5.46%
清源股份账面余额22,226.7422,106.9919,671.6613,656.57
跌价准备1,772.051,665.971,469.751,548.58
计提比例7.97%7.54%7.47%11.34%

注: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整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更谨慎、充分。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结构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期末在手订单支持率较高,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六、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客户付款周期情况及变动原因,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周期、收入确认原则、主要客户情况、信用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账龄分布及占比情况,同时获取报告期内收入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了解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结构、业务模式、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周转率等情况,并与发行人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3、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明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执行、账龄划分是否正确,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

4、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报告期各期末计提比例数据,并与发行人有关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7-2-99

5、获取发行人期后回款明细及银行对账单,核查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

6、查阅发行人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发行人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7、获取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和在建电站明细、销售收入明细表,分析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和在建电站余额占比合理性,核查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和在建电站余额期后销售情况;

8、获取发行人在手订单资料,分析在手订单与期末存货余额的匹配性和在手订单覆盖情况等;

9、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以及存货跌价情况,比较存货跌价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性,合理性;

10、通过向主要境内外客户进行函证,验证2020年至2022年期末的应收账款金额,针对未回函部分执行替代测试,确认应收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及下半年收入占比上升所致;不同组合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各组合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资质良好;除应收其他客户款项受EPC项目回款延迟导致逾期金额较高,其他组合30天以上逾期占比较少;整体来看,发行人各组合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账龄在1年以上的占比超过50%,期后回款周期较长,主要系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发放进度较慢;发行人按照4.75%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慎;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将应收账款按照信用特征划分为三个组合,具有合理性;不同组合的期后回款方式、回款进度存在差异;

7-2-100

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海外客户款项中账龄在1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1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较低,主要系该账龄段应收款项信用风险较低,历史上核销金额较小,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具有合理性;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较小,回收情况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存货跌价准备的账面余额主要由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库龄结构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期末在手订单支持率较高,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对应收账款的具体核查措施、核查比例、核查结论

1、核查措施和核查比例

(1)了解发行人与应收账款确认相关的流程,评价销售与收款相关控制的设计,识别关键的控制点,并选取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评估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体参见本回复“3、关于经营业绩”之“五、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之“(一)核查程序”;

(2)获取发行人的应收账款明细表、销售收入明细表,结合客户结构、产品结构、业务开展情况等,分析及判断应收账款变动的合理性;

(3)抽取与重大销售金额相关的合同文件,复核重要的商业条款,包括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了解并评价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确认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与客户之间2020年-2022年各期的交易信息(包括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余额等)进行了函证,同时保荐人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重要客户独立进行了补充函证并对会计师函证情况进行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7-2-1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①65,068.9650,869.2041,424.82
应收账款发函金额②63,920.6546,002.2236,991.58
发函占比③=②/①98.24%90.43%89.30%
回函确认金额④59,350.0439,947.0331,692.58
回函确认金额占比⑤=④/①91.21%78.53%76.51%
替代测试金额⑥4,570.616,055.195,299.00
替代测试金额占比⑦=⑥/①7.02%11.90%12.79%

针对未回函的客户,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了解未回函的原因,实施替代程序,核查与相关客户的合同或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物流运输及客户收货记录、报关单、银行回款流水等资料;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应收账款、销售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通过核对合同或订单、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销售收入、应收账款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异常;

(7)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与发行人的合作情况、业务背景、交易内容、信用政策等情况,询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等。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相匹配,账龄结构符合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期后回款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7-2-102

5.关于财务性投资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末,公司未认定财务性投资。

(2)公司于2023年4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7,9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请发行人:

(1)结合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内容说明相关资产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及合理性。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必要性及合理性,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是否匹配,相关业务涉及资金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内容说明相关资产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7-2-103

序号被投资公司名称持股比例金额(万元)占比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营业务
1南安新科阳直接持有20%1,047.6534.86%2016/12/234,500万元运营光伏电站
2泉州中清阳直接持有20%499.9516.64%2016/12/202,000万元运营光伏电站
3南安中品阳直接持有20%493.3816.42%2016/12/232,000万元运营光伏电站
4南安中威阳直接持有20%351.9911.71%2016/12/232,000万元运营光伏电站
5泉州在源间接持有20%194.646.48%2016/12/72,000万元运营光伏电站
6建发清源直接持有20%199.546.64%2021/12/25,000万元投资及运营光伏电站
7日本上板间接持有49%127.554.24%2014/11/191,000万日元安装、运营和维护光伏电站
8上海擅造直接持有30%90.393.01%2021/6/151,000万元提供新能源解决方案
合计3,005.09100.00%---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005.09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46%,占比较低。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及合理性

1、南安新科阳、泉州中清阳、南安中品阳、南安中威阳、泉州在源

(1)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

南安新科阳、泉州中清阳、南安中品阳、南安中威阳、泉州在源原系公司于2016年发起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电力销售,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重点拓展的业务方向之一。2019年,公司出于优化资产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的考虑,向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出售前述5家项目公司80%的股权,公司保留20%的股权,前述5家项目公司自2019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前述5家项目公司原本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自控制权转让后,其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并委托公司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报告期内,公司为前述5家项目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等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61.80万元、

399.16万元、300.58万元和195.65万元。

7-2-104

综上,公司对前述5家项目公司的投资系历史原因形成,符合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且公司对前述5家项目公司的投资并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未将出表子公司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案例

上市公司再融资 品种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原子公 司名称原子公司 主营业务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的原因
铭普光磁(002902.SZ)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注册生效)磁性元器件、光通信产品及各类电源产品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深圳铭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铭创智能”)激光微加工及检测领域相关智能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铭创智能本为铭普光磁控股子公司,2022年出售部分股权后列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投资铭创智能系铭普光磁为发展智能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海洗霸(603200.SH)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注册生效)以水处理特种化学品为手段提供水处理服务微喂苍穹(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喂苍穹”)空气消毒业务微喂苍穹原为上海洗霸控股子公司,上海洗霸于2022年将微喂苍穹41%的股权转让。上海洗霸保留对微喂苍穹10%股权,主要系出于继续使用相关技术及维持相关业务开展的考虑,该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其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国力股份(688103.SH)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已发行)电子真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昆山医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医源医疗”)医用CT球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医源医疗原为国力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国力股份于2020年8月对外转让了医源医疗的控股权。长期来看,国力股份与医源医疗依然具有产业上的协同效应。国力股份看好医用CT球管行业的发展前景,仍计划长期战略持有医源医疗股权,不以出售或者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未将医源医疗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科新机电(300092.SZ)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已发行)高端重型过程装备和系统集成的设计制造四川科德孚石化装备有限公司(简称“科德孚”)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科德孚原为科新机电控股子公司,2019年设立起即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2年6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科新机电对其投资主要系利用其主业对公司现有石油装备业务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石油炼化行业市场开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表,公司未将对南安新科阳、泉州中清阳、南安中品阳、南安中威阳、泉州在源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与同类型的市场案例保持一致。

7-2-105

综上,南安新科阳、泉州中清阳、南安中品阳、南安中威阳、泉州在源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公司未将对前述参股公司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有合理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2、建发清源

建发清源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业务范围主要涵盖福建省,并向周边省市辐射拓展,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基于我国光伏电站的发展重心正逐渐从传统集中式光伏电站转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趋势和“整县推进”政策持续推进的背景,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600153.SH,以下简称“建发股份”)签订了合作签约,双方设立合资公司建发清源。建发股份作为中国领先、全球布局的供应链运营服务商,凭借成熟的“LIFT”供应链服务体系和建发品牌效应,供应链业务上下游拥有众多优质企业,为光伏电站开发提供丰富的项目来源。公司与建发股份通过合资公司联合开发项目,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电站业务规模,增加优质电站资产,并带动光伏支架销售;另一方面,建发股份的供应链能力可以降低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成本及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基于上述情况并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建发清源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建发清源的业务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两者协同效应较为明显,公司对其投资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日本上板

日本上板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电力销售。2015年9月,为拓展日本光伏市场,公司与深耕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日本公司GF Corporation签订增资协议,对日本上板增资2,107万日元,增资完成后持有日本上板49%的股权。同年,日本上板投资的Kamiita Solar Farm West电站(1.3MW)投入运行,清源品牌的光伏支架在日本光伏电站顺利应用,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公司持续开拓日本市场,报告期内在该区域销售收入分别为5,460.83万元、16,960.06万元、9,247.01万元和9,280.73万元。

7-2-106

基于上述情况并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日本上板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日本上板的业务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两者协同效应较为明显,公司对其投资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上海擅造

上海擅造主要从事提供智慧能源零碳解决方案,其与中电新能源、中电国际、松下、西门子、Ritar等均建立合作关系,可为公司光伏电站开发提供丰富的项目来源。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与上海擅造已合作开发3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年度项目名称
12021年江门松下二期0.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023年博西华南京5.6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2023年博西华涂州27.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基于上述情况并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海擅造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上海擅造的业务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两者协同效应较为明显,公司对其投资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2-107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必要性及合理性,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是否匹配,相关业务涉及资金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集中于全资海外子公司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记账本位币为澳元(AUD),其在采购活动中涉及美元(USD)和人民币(CNY)的外币交易,故购买外汇期权和外汇远期合约以锁定汇率,对冲汇率波动风险,从而更准确地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和成本,提高预算控制的稳定性。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
原币金额人民币金额占比原币金额人民币金额占比
澳元采购金额(AUD)2,997.5414,081.0661.73%3,776.7017,625.2254.81%
人民币采购金额(CNY)5,935.875,935.8725.88%6,403.896,403.8919.61%
美元采购金额 (USD)401.602,825.8712.39%1,252.318,224.7825.58%
合计-22,842.80100.00%-32,253.89100.00%
项目2021年2020年
原币金额人民币金额占比原币金额人民币金额占比
澳元采购金额(AUD)4,513.5021,874.2461.09%3,770.4517,955.7361.47%
人民币采购金额(CNY)3,936.463,936.4611.15%3,784.093,784.0913.06%
美元采购金额 (USD)1,531.719,943.1927.77%1,039.717,436.6325.46%
合计-35,753.89100.00%-29,176.45100.00%

报告期内,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的美元采购占比分别为25.46%、

27.77%、25.58%和12.39%,人民币采购占比分别为13.06%、11.15%、19.61%和25.88%,其中部分人民币采购货款系以美元实时结汇为人民币支付。由于不同币种的采购金额以及采购比例存在变化,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对财务稳定性的潜在影响,通过购买美元看涨期权和远期合约,锁定美元汇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7-2-108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采购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①1,274.111,590.821,441.661,159.30
美元货款支付金额②474.151,208.231,547.001,178.05
美元实时结汇支付人民币货款③856.10386.180.000.00
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美元支付金额差异④=①-②-③-56.15-3.59-105.34-18.75
差异率④/①-4.41%-0.23%-7.31%-1.62%

2022年起,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采取先将澳元兑换为美元后以美元实时结汇的方式支付人民币货款,主要系在美元兑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澳洲子公司采取前述结算方式可以利用美元的汇率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报告期内,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以美元支付货款金额(含美元支付人民币金额)的差异率分别为-1.62%、-7.31%、-0.23%和-4.41%,差异较小,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非本位币采购的支付金额基本匹配。

(三)相关业务涉及资金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以管控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与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非本位币采购的货款支付规模相匹配,并非以投机套利为主要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2-109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截至2023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1交易性金融资产130.52
2其他应收款3,394.69
3其他流动资产3,309.49
4长期股权投资3,005.09
5其他非流动资产38.25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30.52万元,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为对冲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相关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必要性及合理性,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是否匹配,相关业务涉及资金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之相关回复。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说明
应收股利800.00生产经营相关
押金保证金2,265.19生产经营相关
出口退税款115.93生产经营相关

7-2-110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说明
资金往来款695.67生产经营相关
电站股份转让款499.15生产经营相关
代垫款293.05生产经营相关
员工备用金95.77生产经营相关
其他346.86生产经营相关
减:坏账准备1,716.93//
合计3,394.69//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账面价值为3,394.69万元,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押金及保证金、应收联营企业分红款、资金往来款、出口退税款和电站股份转让款,其中资金往来款主要为对外转让子公司前期的分红款项、应收联营企业的往来款项。上述款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说明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2,989.14生产经营相关
待摊费用320.35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3,309.49//

注: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等应交增值税期末为借方余额的明细项目。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3,309.49万元,主要为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待摊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
1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499.95
2Kamiita Solar Farm Godo Kaisha127.55
3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4.64
4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493.38
5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351.99

7-2-111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
6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47.65
7上海擅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0.39
8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99.54
合计3,005.09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一、结合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内容说明相关资产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及合理性”之相关回复。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38.25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10月27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1、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作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投资前后持股比例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

7-2-112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前后持股比例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情形。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形。

5、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6、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7、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8、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9、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7-2-113

四、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了解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2、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相关公告,查阅发行人投资参股公司的相关协议,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其主要股东的情况,核查被投资公司与发行人业务的相关性、协同性;

3、了解发行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和会计处理,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明细,分析发行人外汇衍生业务规模和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匹配度,核查发行人外汇衍生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4、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相关公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对照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获取发行人可能与财务性投资核算相关的报表项目金额及内容,核查相关报表项目中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协同效应,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系清源澳洲和清源项目澳洲存在美元、人民币等非财务本位币结算的采购,通过购买远期外汇合约和外汇期权实现管控汇率波动风险的目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前述外汇衍生品交易系以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且与对应主体的货款支付金额相匹配,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2-114

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4、发行人针对“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认定和计算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从事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

7-2-115

6.关于其他

6.1请发行人:

(1)说明2023年9月末预付款项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预付款项主要支付方、金额、相关业务情况,预付款项资金流向。

(2)说明其他应收款中电站股权转让款余额保持不变的原因,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对应的具体款项性质,结合账龄、逾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023年9月末预付款项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预付款项主要支付方、金额、相关业务情况,预付款项资金流向。

(一)2023年9月末预付款项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2023年9月末,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3,258.9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0,251.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随着光伏组件价格的回落,光伏下游环节持续受益,一方面,公司于2023年三季度新增较多国内地面电站订单,该类订单的光伏支架主要原材料为碳钢,公司为新项目备货,因此对钢材的预付金额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大对自建光伏电站的投资力度,因此对光伏组件款的预付金额增长。

数据来源:WIND。

7-2-116

(二)预付款项主要支付方、金额、相关业务情况,预付款项资金流向

1、预付款项主要支付方、金额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预付账款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主要采购内容账面价值占比期后入库金额期后入库比例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组件4,795.0536.16%4,795.05100.00%
2山东乾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钢材2,005.2015.12%2,005.20100.00%
3天津市润飞贸易有限公司钢材1,310.999.89%1,310.99100.00%
4建发集团钢材587.764.43%548.7293.36%
5无锡市金山北金属制品厂钢材503.153.79%503.15100.00%
合计/9,202.1569.40%9,163.1199.58%

注:1、建发集团包括: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南京建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期后入库金额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系对光伏组件、钢材等原材料的预付货款,对前五大预付账款对象的期末余额为9,202.15万元,占比为69.4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末的前五大预付账款的期后入库比例为99.58%,已基本完成采购入库。

2、预付账款前五名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94799028G
成立日期2006-12-13
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519.67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8.62%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3.45%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3.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2.31%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17%

7-2-117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介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极具创新力的太阳能科技企业,战略性布局光伏产业链核心环节,聚焦光伏产品一体化研发制造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销量领跑全球主流光伏市场。 晶科能源的产品服务于全球19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家客户,多年位列全球组件出货量冠军。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组件出货量累计超过200GW。公司是B20等多个国际框架下的行业意见领袖,同时也于2019年加入RE100绿色倡议。晶科能源在行业中率先建立了从硅片、电池片到组件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产能,在中国、马来西亚、越南、美国共拥有14个全球化生产基地。预计截至2023年末,公司单晶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分别将达到85GW、90GW和110GW,其中N型产能占比将超过75%,N型产能规模行业领先。

数据来源:定期报告、公司官网等,股权结构截至2023年9月30日。

(2)山东乾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MA3TC35N2J
成立日期2020-06-24
公司住所济宁市济宁经济开发区美祥路与嘉丰路交汇处向南20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胡荣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马刚华持有49% 南京加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1% 马燕影持有20%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研发、加工、销售;金属板材、镀锌带钢、冷轧带钢、不锈钢管、镀锌钢管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副产净水剂的销售(以上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介绍山东乾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生产高耐蚀的锌铝镁镀层钢卷、锌铝镁镀层精品钢管为主,现有年产100万吨1150mm全连续酸轧联合机组1条,年产30万吨1050mm连续热镀锌生产线1条、年产70万吨1050mm连续热镀锌铝镁生产线2条,年产30万吨高强精密锌铝镁新材料焊管生产线8条。

数据来源:企查查、公司官网等。

(3)天津市润飞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25732188K
成立日期2001-01-16
公司住所北辰经济开发区C-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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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闫瑾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闫瑾持有60% 李春亮持有40%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木材、百货、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水处理设备及配件批发兼零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剪切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介绍天津市润飞贸易有限公司隶属于润飞钢铁集团,润飞钢铁集团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大型钢铁工贸企业,于2004年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开展对外贸易,为客户提供钢材国际化标准加工、配送服务。公司主要从事热轧卷板、中厚板、冷轧卷板及镀锌卷板等扁平材产品的出口业务,同时也为固定合作客户提供建筑钢材及配套设备的服务。

数据来源:企查查、网络检索等。

(4)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南京建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南京建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3785641X091320105MA7E3LB22E
成立日期2002-06-032021-12-28
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1楼B单元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4201室(电梯编号楼层50楼5006、5007、5008号房)
法定代表人程东方许加纳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5% 建发(上海)有限公司持有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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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介绍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006年转型专注钢铁供应链运营,现已发展成为行业经营规模排名靠前企业。2022年钢铁销量超2600万吨,营业收入连续两年超1000亿元。2014-2022年钢铁销量、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8%和32%。2018年位列“中国钢贸企业百强榜”综合榜第2位、板材榜第1位。公司在全国各大区35城设点布局,拥有长期稳定遍布全国的合作客户和物流供应商,是国内各大中型钢厂长期合作伙伴,与核心合作钢厂合作钢材量销量每年均在100万吨以上。南京建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建发股份旗下清洁能源供应链运营服务商,专注于以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内容涵盖产品和设备国内外贸易;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持有;投资控股、供应链和产业链整合优化增值运营。

数据来源:企查查、公司官网等。

(5)无锡市金山北金属制品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4718637676C
成立日期2000-03-21
公司住所312国道江海西路红星段
法定代表人赵春洪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赵春洪持有100%
经营范围冷弯型钢、焊管加工;装饰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介绍无锡市金山北金属制品厂,成立于2000年,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数据来源:企查查、网络检索等。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对象主要为生产、销售光伏组件和钢材等材料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其主营业务与公司采购内容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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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付款项资金流向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采购合同的付款约定,向部分供应商预付部分货款、于提货前支付全部货款,预付货款具有商业合理性,且主要预付款对象的期后入库情况良好,公司预付款项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情况。

二、说明其他应收款中电站股权转让款余额保持不变的原因,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对应的具体款项性质,结合账龄、逾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其他应收款中电站股权转让款余额保持不变的原因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电站股权转让款为应收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转让项目公司淄博中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部分尾款。2016年6月,公司将寨里2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应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中节能。由于该光伏电站的省级电价补贴至2017年6月30日停止,电站收益低于预期,中节能未按期支付部分尾款499.15万元。公司已于报告期前全额计提对应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对应的具体款项性质

1、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股利期末余额800.00800.00--
应收股利期后回款金额600.00600.00--
应收股利期后回款比例75.0075.00--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311.614,433.393,327.747,372.21
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金额421.652,127.621,401.605,590.10
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比例9.7847.9942.1275.83

注:回款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资金往来款、出口退税款、电站股权转让款等构成。其中押金保证金主要为电站建设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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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主要受EPC工程建设周期及质保期限等因素影响;资金往来款主要为应收已对外转让项目公司的分红款、应收联营企业的往来款、未履约采购订单的预付货款等,回款主要受对手方营运资金周转情况等因素影响。上述款项导致其他应收款整体回款速度较慢、账龄较长。

2、坏账准备计提对应的具体款项性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以及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按照具体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性质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金额账面 余额坏账 金额账面 余额坏账 金额账面 余额坏账 金额
应收股利800.00-800.00-----
其他应收款4,311.621,716.924,433.391,858.103,327.751,644.127,372.221,720.20
其中:押金保证金2,265.19430.751,376.67498.001,174.86260.001,334.88566.00
资金往来款695.67622.68767.35603.241,103.41698.651,777.69366.95
电站股权转让款499.15499.15499.15499.15499.15499.153,450.34681.92
代垫款293.05115.72366.99167.40332.47173.93360.82104.63
出口退税款115.93-1,194.13-144.51-405.05-
员工备用金95.77-58.97-12.920.3632.09-
其他346.8648.62170.1390.3160.4312.0311.350.70
合计5,111.611,716.925,233.391,858.103,327.751,644.127,372.221,720.20

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股利余额800.00万元系南安新科阳、泉州中清阳、南安中品阳、南安中威阳、泉州在源5家参股子公司于2022年2月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形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应收股利

600.00万元,期后回款比例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系资金往来款、押金保证金、电站股权转让款构成。其中资金往来款的坏账准备一方面系公司因项目成本变化而未履行采购订单,导致前期预付货款无法收回,另一方面系公司应收联营企业的资金往来款和已对外转让项目公司的分红款账龄较长,导致坏账准备计提较高;押金保证金的坏账准备主要系项目建设未能如期推进导致前期支付的项目保证金无法顺利收回;电站股权转让款的坏账准备主要系中节能未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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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电站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尾款。

(三)结合账龄、逾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的账龄结构及对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
项目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915.1944.4212.710.66
1-2年483.0111.2016.883.49
2-3年153.873.5733.5121.78
3年以上1,759.5540.811,653.8393.99
合计4,311.62100.001,716.9339.82
2022-12-31
项目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101.4647.4010.470.50
1-2年217.574.9110.464.81
2-3年244.205.5180.1032.80
3年以上1,870.1542.181,757.0893.95
合计4,433.38100.001,858.1141.91
2021-12-31
项目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777.4623.367.160.92
1-2年313.289.4115.965.09
2-3年798.1923.99539.7167.62
3年以上1,438.8143.241,081.2975.15
合计3,327.74100.001,644.1249.41
2020-12-31
项目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092.5828.3812.500.60
1-2年3,553.0048.19328.2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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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976.0213.24901.4792.36
3年以上750.6210.18477.9563.67
合计7,372.22100.001,720.2023.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在1年以上的占比较高,主要为对手方未按约定退回保证金、电站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回的资金往来款等,其中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款项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在3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低,但账龄在2-3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部分账龄在2-3年的资金往来款和押金保证金等预计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后随着账龄迁徙,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在3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超过90%,计提比例较高。

2、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的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①4,311.614,433.383,327.747,372.22
其他应收款逾期金额②1,152.401,268.401,265.76906.08
逾期比例③=②/①26.7328.6138.0412.29
逾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④1,138.151,268.401,265.76774.26
逾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⑤=④/②98.76100.00100.0085.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逾期金额分别为906.08万元、1,265.76万元、1,268.40万元和1,152.40万元,主要为股权转让款、资金往来款和押金保证金。其中,逾期电站股权转让款的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一)其他应收款中电站股权转让款余额保持不变的原因”的相关回复;其他逾期款项主要系项目建设未能如期推进导致前期项目投入款项、项目保证金、预付款等无法顺利收回。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85.45%、

100.00%、100.00%和98.76%,计提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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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

公司除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外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中信博分为单项计提和按组合计提,其中组合计提为按照账龄计提
意华股份分为单项计提和按组合计提,其中组合计提为按照账龄计提
爱康科技分为单项计提和按组合计提,针对股权转让款组合、保证金组合的其他应收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振江股份分为单项计提和按组合计提,针对出口退税款的其他应收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余组合按照账龄计提
清源股份分为单项计提和按组合计提,其中按组合计提分为应收低风险类款项不计提坏账,应收其他款项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注:清源股份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低风险类款项主要为部分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款、员工备用金等。

针对账龄组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振江股份清源股份
1年以内5%5%未披露5%5%
1-2年10%10%未披露20%10%
2-3年50%50%未披露50%50%
3-4年100%100%未披露100%1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为账龄组合比例,取自2022年审计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其他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整体其他应收款(剔除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中信博未披露17.40%15.38%22.37%
意华股份未披露13.63%13.78%8.74%
爱康科技未披露14.68%10.73%6.77%
振江股份未披露4.33%4.60%3.58%
行业平均未披露12.51%11.12%10.37%
清源股份39.82%41.91%49.41%23.33%

注: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振江股份上述数据来自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7-2-1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整体其他应收款(剔除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其他应收款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逾期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整体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明细,统计前五大预付对象的期末余额及占比;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与主要预付对象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订单,核查约定的付款条款是否与实际的付款情况相符;

3、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对主要预付对象付款的审批流程、银行回单、期后入库明细及收货单、销售合同,核查预付款的付款真实性和期后入库情况;

4、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实地走访主要供应商,核查供应商的相关业务情况与交易规模、交易内容是否匹配;

5、取得主要股东、董监高的调查表,访谈主要供应商,核查是否存在支付货款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6、取得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明细,检查其他应收款组合及款项性质分类、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比例;

7、取得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对应的期后回款金额,通过大额及随机的方式抽查回款单据,验证回款金额的真实性;

8、检查其他应收款中股权转让款对应的合同,检查股权转让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9、检查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并与发行人对比,重新测算发行人报告期末坏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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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3年9月末预付款项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国内地面电站项目订单增长以及自建电站投入增加,导致对应钢材、光伏组件等原材料的预付货款增长;报告期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账款对象主要为生产光伏组件、钢材等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采购内容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货款符合采购合同约定,且主要预付款对象的期后入库情况良好,预付款项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情况;

2、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电站股权转让款余额不变系受让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尾款所致;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正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系资金往来款、押金保证金、电站股权转让款构成;其他应收款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逾期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整体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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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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