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杭州银行 |
股票代码: | 6009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杭州市财政局 |
住所: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 |
权益变动性质: | 持股比例减少 |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机关的审批、批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股东资格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杭州银行 | 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财开集团 | 指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金投集团 | 指 |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协议》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杭州财开集团签订的《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杭州市财政局以其持有的杭州银行703,215,229股股份(占杭州银行全部股份的11.86%)向杭州财开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杭州财开集团持有杭州银行的股份比例为18.74%,将成为杭州银行第一大股东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金融监管总局浙江局 | 指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 杭州市财政局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 |
负责人 | 陈震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100002489559L |
类型 | 机关法人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 |
通讯方式 | 0571-87805588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职务 |
陈震山 | 男 | 中国 | 否 | 中国 | 党组书记、局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结合杭州市关于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战略部署,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职责调整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银行股权划转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杭州市财政局对杭州银行、杭州金投集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将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703,215,229股杭州银行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杭州金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财开集团,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出资人职责相关调整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财开集团持有杭州银行的股份比例将由权益变动前的6.88%增加至18.74%,成为杭州银行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杭州银行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杭州银行703,215,229股,占杭州银行当前普通股股本总额的11.8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杭州银行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
1、甲方:杭州市财政局
2、乙方:杭州财开集团
(二)协议签订时间
2024年1月17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票
杭州市财政局在本次交易中作为对杭州财开集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出资的标的股票为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杭州银行703,215,229股股票(占杭州银行当前普通股股本总额的11.86%)。
若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完成标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之日期间内因标的公司(即杭州银行,下同)发生除权事项(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变动的,则标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2、标的股票价值及增资对价支付
杭州市财政局以其持有的标的股票作为对杭州财开集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标的股票价值为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一)杭
州银行发布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杭州银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扣除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作为支付认购杭州财开集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对价,杭州市财政局应将其持有的标的股票转让给杭州财开集团并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杭州财开集团就本协议项下所涉股份转让无需另行支付对价。
(四)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1、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生效;
2、杭州市财政局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获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机关的审批、批准;
3、杭州财开集团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获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决议,并取得有权机关的备案、审批、批准(如需);
4、就标的公司股东变更事宜,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的批准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且该等确认意见持续有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2024年1月11日,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杭州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银行股权转让暨市财开集团增资有关情况的汇报》。待市政府批复出具后,根据批复要求签署相关协议。
2024年1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银行股权划转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5号),同意将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703,215,229股杭州银行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杭州金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财开集团,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机关的审批、
批准及金融监管总局浙江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股东资格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703,215,229股中有116,116,000股系限售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为:2020年4月23日,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00,000,000股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参与认购116,116,000股。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银行主要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该部分股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锁定5年。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杭州银行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杭州银行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市财政局
负责人(签章):陈震山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信息;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杭州财开集团签署的《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职责调整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4号);
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银行股权划转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5号)。
二、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杭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46号 |
股票简称 | 杭州银行 | 股票代码 | 6009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市财政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协议转让)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说明:划转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赠与 □ |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703,215,229 股 持股比例: 11.8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0股(减少703,215,229股) 变动比例: 0% (减少11.8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月17日 方式: 签署《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现金交易对价,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市财政局
负责人(签章):陈震山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