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2023年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104.76万元。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2023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设备及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200.00 | 10.58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 | 参考市场价格 | 0.00 | 0.38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2,100.00 | 1,663.62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70.00 | 35.22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 | 参考市场价格 | 120.00 | 62.64 |
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 | 参考市场价格 | 250.00 | 137.6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参考市场价格 | 10.00 | 4.57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参考市场价格 | 15.00 | 8.57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承租房屋 | 参考市场价格 | 235.00 | 181.58 |
合计 | — | — | — | 3,000.00 | 2,104.76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设备及服务 | 10.58 | 110.00 | 0.01% | -90.38% | 详见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 | 0.38 | 50.00 | 0.00% | -99.2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 | 1,663.62 | 1,587.00 | 34.18% | 4.83% |
务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服务 | 35.22 | 64.00 | 100.00% | -44.97%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 | 62.64 | 90.00 | 6.68% | -30.40% |
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 | 137.60 | 230.00 | 14.79% | -40.17%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4.57 | 6.00 | 4.85% | -23.83%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8.57 | 11.00 | 9.09% | -22.09%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承租房屋 | 181.58 | 200.00 | 32.20% | -9.21% |
合计 | - | - | 2,104.76 | 2,348.00 | - | -10.36%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X2QH0U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63之中科研办公楼217房(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马银良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营业期限:2020年10月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银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717,736.1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93,252.01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906,648.77元,净利润为-5,213,665.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367,525.7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973,376.3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23,134.18元,净利润为1,719,875.7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前任监事马银良先生(离任时间尚未满12个月)为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294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西北部(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7,615,683.8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8,148,169.36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2,264,419.75元,净利润为-35,834,123.92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1,311,373.3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8,929,023.51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8,972,990.12元,净利润为-23,216,892.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65L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永利东街33号203房法定代表人:陈明星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营业期限:2018年3月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明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47,109.0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42,055.89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8,573,045.4元,净利润为360,488.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185,511.0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46,167.36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468,152.23元,净利润为404,111.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星之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东南部101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注册资本:3,2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营业期限:2003年9月1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7,094,279.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2,914,072.44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0,018,050.62元,净利润为13035230.5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312,862.7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2,988,194.00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811,893.63元,净利润为-11,968,720.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4,185,
846.3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9,906,222.9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98,578.75元,净利润为426,066.9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4,835,196.6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0,484,290.49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74,431.85元,净利润为578,067.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邹榛夫需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 军 陈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