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转让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终止转让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100%股权系由于公司拟对出售方案进行调整,已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未决争议或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终止转让新普互联100%股权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