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全体新任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规定。会议推举监事张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李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李强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员;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办公室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象地板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9,510股,持股比例为0.27%。张李强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42%,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李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