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庆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庆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李庆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周惠云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庆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究所所长。目前主要从事智能制造系统与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转化,以及产业链产业集群规划布局研究。共承担及参与国家、省部级及横向等重大科技创新、重点研发、技术开发等项目10余项。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李庆党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