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系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