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200米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向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4,329,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根据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及业务开展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为2.422亿元。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685,6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及业务开展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为2.422亿元。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
股东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7,551,776股、武向文持股8,092,000股,为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7,551,776股、武向文持股8,092,000股,为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 12,248,26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建明、陈维
(三)结论性意见
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 经全体出席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投票结果统计表; 3.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