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5月12日裁定受理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5月15日指定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7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1破47号裁定,裁定对郑州华晶公司、郑州旭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灏鼎钻石有限公司、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豫01破47号之三《公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本案定于2024年2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为便于相关主体参会并降低参会成本,债务人、管理人现场参加会议,债权人通过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在线参加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但应在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提交相关证件及委托手续,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公告编号:2024-001函。”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7日
公告编号:2024-001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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