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17日,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9%,购买的最高价为22.70元/股、最低价为22.6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7,00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500.00万股(含)且不超过1,000.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9%,购买的最高价为22.70元/股、最低价为22.6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7,00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