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9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枝江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伟明”)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枝江伟明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枝江伟明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01,628.2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99.3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02,932.8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38.21%。本次被担保对象枝江伟明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枝江伟明因投资、建设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枝江项目”)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9年。近日,公司和农业
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33199120230036737),愿意为枝江伟明与农业银行于2023年12月28日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33010420239993036)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枝江伟明参股股东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姚家港”)由于未完成决策,未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5.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枝江伟明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上述担保事宜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2022年11月1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枝江伟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BTTT7EX7,成立于2022年7月12日;注册资本:9,725.6625万元,其中公司持股66%,湖北姚家港持股34%;公司住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固体废物治理;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249.25 | 24,788.69 |
负债总额 | 10,159.80 | 18,949.47 |
资产净额 | 2,089.45 | 5,839.22 |
项目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1.56 | 1.07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愿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为固定资产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自主合同借款发放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枝江伟明申请银行贷款,公司对枝江伟明提供部分担保,湖北姚家港由于未完成决策,未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枝江伟明承担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2,101,628.23万元,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99.3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02,932.8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38.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45,628.2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27.6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48,698.5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33.07%;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0,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71.1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8,234.3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4.5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保证合同》(编号:33199120230036737)。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