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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更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余中民、执行董事林培锋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余中民申请辞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职务,林培锋申请辞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辞职后,余中民、林培锋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余中民、林培锋在职期间对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中民、林培锋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余中民、林培锋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余中民、林培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向利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余帆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晓轩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向利、余帆、刘晓轩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向利、余帆拟任执行董事、刘晓轩拟任非执行董事,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李向利、余帆、刘晓轩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变更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余帆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帆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余帆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执行董事(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务。公司监事会对余帆在职期间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帆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余帆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余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

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彭卓卓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彭卓卓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彭卓卓简历详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余中民,常务副总裁王国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宋卫斌,副总裁王石,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李泽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余中民申请辞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职务,王国伟申请辞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宋卫斌申请辞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职务,王石申请辞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李泽华申请辞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余中民、王国伟、宋卫斌、王石、李泽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余中民、王国伟、宋卫斌、王石、李泽华在职期间对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中民、王国伟、宋卫斌、李泽华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石持有公司股份28,3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管理。

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充实高管团队力量,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向利为公司总裁,聘任邓国颂、宋占林为公司副总裁,同意由邓国颂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由宋占林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邓国颂、宋占林简历详见附件。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宋占林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0楼

联系电话:证券事务热线:0755-88242614;投资者关系热线:0755-88242612

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附件:简历李向利,男,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师、经济师。曾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党群人事部总经理,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现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平远华企稀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截止本公告日,李向利未持有东江环保股份。李向利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余帆,男,1979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及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党群人事部部长、监察审计室主任,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国宏地下空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已申请辞任)。

截止本公告日,余帆未持有东江环保股份。余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刘晓轩,男,1977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产业发展部经理 、副总经理,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转底炉事业部总经理兼湛江宝发赛迪总经理,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转底炉事业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湛江宝发赛迪总经理,现任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截止本公告日,刘晓轩未持有东江环保股份。刘晓轩除在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彭卓卓,男,1981月8月生,中共党员,2004年6月入党,2006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软件学院(现为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审计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广东省审计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广东省国资委纪委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已申请辞任)。截至本公告日,彭卓卓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彭卓卓除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邓国颂,男,1980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管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现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处、固体废物和声环境管理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总监,经营管理部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邓国颂未持有东江环保股份。邓国颂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占林,男,1975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宋占林未持有东江环保股份。宋占林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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