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800万元至3,000万元 | 盈利:3,959.93万元 |
同比下降:145.46%至175.7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400万元至2,700万元 | 亏损:4,599.08万元 |
亏损同比减少:41.29%至69.56%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0416元/股至0.0694元/股 | 0.0916元/股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有:
1、2022年度公司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书》认定《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9,000万元不再需要支付,并由此增加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9,000万元,导致净利润对比基数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行降本增效管理举措,实现经营效益好转;
3、因之前年度对子公司上海观峰、上海鸿翥资产减值已计提,本年度相关减值和折旧计提减少;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29名投资者分别向上海市金融法院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诉讼,合计金额人民币2,209,028.26元。目前,除张志国案处于二审程序外,其余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如后续新增诉讼案件,公司将按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并对2023年度利润做期后调整。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需以后续诉讼相关进展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