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充分了解被提名董事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被提名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增补刘亨先生、刘志强先生、黄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刘清勇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董事、监事、董秘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实际经营情况,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津贴为3.6万元/年(税前)。津贴按年发放,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2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