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268,8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8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8.14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531.9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518376406289)人民币43,519.4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号为:633181917)人民币7,286.7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7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519.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225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33181917 | 7,286.76 | - | [注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庄工业区支行 | 03004623184 | - | - | [注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 | 36950180800197986 | - | - | [注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 518376406289 | 43,519.40 | - | [注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121944924510656 | - | - | [注5] |
合 计 | - | 50,806.16 | - |
[注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户(账号:633181917)已于2023年9月14日注销。[注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庄工业区支行账户(账号:03004623184)于初始存放资金到账后开户,公司曾使用该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账户已于2023年9月13日注销。[注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账户(账号:36950180800197986)于初始存放资金到账后开户,公司曾使用该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账户已于2023年9月15日注销。[注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户(账号:518376406289)已于2022年1月20日注销。[注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账户(账号:121944924510656)于初始存放资金到账后开户,公司曾使用该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账户已于2023年9月14日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519.4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佘山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8,519.4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48,833.32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变更前承诺投资 | 变更后承诺投资 |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 变更原因 |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 | 7,519.40 |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 | 16.00 | 0.03 | -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 | 7,503.40 | 15.46 | [注] |
[注]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资金投向“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投资项目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 | 16,000.00 | 16,049.74 | 49.74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 | 16.00 | 16.00 | - | |
佘山基地项目 | 20,000.00 | 20,078.57 | 78.57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101.07 | 101.07 |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 | 7,503.40 | 7,587.94 | 84.54 | |
合 计 | 48,519.40 | 48,833.32 | 313.92 |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218,954.14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利柏特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424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的情况,情况说明详见附表2。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8月26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682,371.87元,9月18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92,807.60元,均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021年12月3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将上述共计10,175,179.4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归还。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38.58元,已全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519.4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833.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503.4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8,833.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46% | 2023年 | 2,431.69 | |||||||
2022年 | 14,434.82 | |||||||||
2021年 | 31,966.8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1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16,049.74 | 16,000.00 | 16,000.00 | 16,049.74 | 49.74 | 100.00% |
2 |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 |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 | 7,519.40 | 16.00 | 16.00 | 7,519.40 | 16.00 | 16.00 | - | 已变更 |
3 | 佘山基地项目 | 佘山基地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20,078.57 | 20,000.00 | 20,000.00 | 20,078.57 | 78.57 | 1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101.07 | 5,000.00 | 5,000.00 | 5,101.07 | 101.07 | 100.00% |
5 | -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 | - | 7,503.40 | 7,587.94 | - | 7,503.40 | 7,587.94 | 84.54 | 100.00% |
合计 | 48,519.40 | 48,519.40 | 48,833.32 | 48,519.40 | 48,519.40 | 48,833.32 | 313.92 |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76万元(不含税)后的金额。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注2]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1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 | 不适用[注1] | 投产后年平均净利润为4,596.59万元 | 不适用 | -432.59[注2] | 504.01[注2] | 71.42 | 否[注3] |
2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 | 不适用[注1] | 投产后年平均净利润为4,109.70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63.97[注2] | 163.97 | 否[注3] |
[注1] 公司的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及工程服务业务均属于定制化的生产及服务方式,其中各个工业模块产品结构及制造工艺均不尽相同,因此无法用恰当指标衡量和比较公司的生产能力及产量。[注2]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注3]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原因系投产初期项目尚处于爬坡阶段,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且因订单式合同特点,前期各项目间尚未实现高效流转,规模效益未能及时体现;“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度尚未完全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