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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bert Inc.

(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四年一月

公司声明

1、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释义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利柏特、公司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预案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9月
股东大会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即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
转股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过程
转股期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公司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本预案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公司声明 ...... 1

释义 ...... 2

目录 ...... 3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5

(二)发行规模 ...... 5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5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5

(五)债券期限 ...... 5

(六)债券利率 ...... 6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6

(八)转股期限 ...... 7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7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 8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9

(十二)赎回条款 ...... 9

(十三)回售条款 ...... 11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1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2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2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4

(十八)评级事项 ...... 15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 15

(二十)担保事项 ...... 15

(二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 15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15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 15

(二)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20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20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 22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26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 27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27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 29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30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 30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 30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 为年利息额;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Q=V÷P

Q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部分票面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2、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公司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获得有关信息;

(6)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7)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出现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南通利柏特重工项目129,481.0475,000.00
合计129,481.0475,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

(十八)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在前述有效期内,本次发行方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自动延续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上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具体条款及相关安排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8,443.4156,646.4046,749.0724,187.73
交易性金融资产27,005.02198.66--
应收票据3,163.505,594.303,435.361,799.00
应收账款25,695.2225,299.2141,592.2430,375.11
应收款项融资1,340.001,927.88522.60495.00
预付款项16,276.8019,258.741,347.051,041.38
其他应收款608.54946.301,311.971,132.35
存货20,960.1418,951.8910,516.0517,130.95
合同资产24,560.5522,016.7824,973.0614,171.30
其他流动资产285.433,212.791,795.65875.15
流动资产合计158,338.62154,052.95132,243.0791,207.9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74.06557.07772.521,024.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999.972,999.97--
固定资产97,163.5471,391.6632,100.8232,839.77
在建工程802.7023,079.1731,951.729,023.13
使用权资产709.221,014.541,730.76-
无形资产17,947.8818,434.6119,059.0715,095.11
长期待摊费用272.25-41.7966.86
递延所得税资产938.121,454.851,245.63951.98
其他非流动资产606.38564.25645.151,018.01
非流动资产合计123,714.11119,496.1287,547.4760,019.42
资产总计282,052.73273,549.07219,790.54151,227.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167.315,062.22
交易性金融负债199.45196.65--
应付票据10,900.832,161.229,644.166,083.29
应付账款49,267.8040,108.8945,283.4931,241.06
合同负债29,749.6552,180.274,278.3211,527.19
应付职工薪酬10,289.3611,826.0814,395.669,119.59
应交税费1,973.883,764.152,999.902,293.97
其他应付款151.61157.27185.39213.12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53.081,666.881,147.54-
其他流动负债724.431,335.2863.71-
流动负债合计106,210.08113,396.7080,165.4965,540.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189.7412,023.892,733.714,107.76
租赁负债133.40406.18920.55-
递延收益1,290.511,323.231,366.851,410.48
递延所得税负债47.4525.95--
非流动负债合计15,661.1113,779.265,021.125,518.24
负债合计121,871.19127,175.9585,186.6171,058.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4,907.0044,907.0044,907.0033,680.11
资本公积42,432.7542,432.7542,432.755,140.24
减:库存股3,024.041,940.09--
专项储备771.23---
盈余公积4,667.374,667.374,248.313,385.90
未分配利润70,427.2456,306.0943,015.8837,962.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0,181.54146,373.12134,603.9480,168.73
所有者权益合计160,181.54146,373.12134,603.9480,168.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2,052.73273,549.07219,790.54151,227.3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38,210.81172,112.39198,307.24150,544.10
其中:营业收入238,210.81172,112.39198,307.24150,544.10
二、营业总成本218,106.64155,329.97185,088.01138,043.97
其中:营业成本201,630.36138,028.36168,653.62124,518.88
税金及附加1,941.601,386.14848.97802.86
销售费用1,505.061,827.231,764.241,498.08
管理费用10,919.0912,064.1611,501.389,220.52
研发费用2,669.972,027.772,256.261,621.12
财务费用-559.45-3.6863.55382.50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56.90110.09234.65221.39
利息收入412.47488.73320.09151.36
加:其他收益896.40811.56935.161,236.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7.80-252.24-75.47-112.7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9.22-197.99--25.0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0.38581.62-845.72-306.8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8.3478.37-606.06-116.6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40-6.5510.85-12.4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484.4417,797.1912,637.9913,162.64
加:营业外收入51.202.331,240.00-
减:营业外支出56.5268.2410.2220.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479.1317,731.2713,867.7713,142.58
减:所得税费用4,798.214,022.002,922.382,723.05
五、净利润(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310.290.3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0.310.290.3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4,940.67247,690.90164,899.38144,269.52
收到的税费返还3,327.58395.881,239.624,064.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79.233,634.006,037.325,735.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1,347.47251,720.77172,176.32154,069.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0,156.19139,510.1094,628.1981,840.9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734.7953,780.8949,204.3045,696.45
支付的各项税费14,303.5311,579.516,964.567,867.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09.804,931.146,403.998,634.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8,304.31209,801.64157,201.04144,038.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43.1641,919.1314,975.2810,030.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675.6554,400.0056,8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3.51107.32175.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95.2835.802.2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7.42-7,967.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820.2654,660.0257,061.567,970.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799.7632,125.3427,085.3211,299.44
投资支付的现金52,768.0657,745.1756,8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7,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567.8289,930.5183,935.3218,89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47.56-35,270.49-26,873.76-10,929.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806.1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20.0812,726.7218,962.0010,538.3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16.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20.0812,726.7269,768.1613,955.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98.664,918.6522,791.183,639.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87.05331.655,627.323,252.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48.582,743.173,425.503,589.54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34.297,993.4731,844.0010,481.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214,733.2537,924.173,473.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7.83-246.79-26.62-54.8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780.7911,135.1025,999.072,519.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239.3344,104.2318,105.1615,585.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458.5455,239.3344,104.2318,105.16

(二)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截至2023年9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30,000万元人民币100.00-
2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12,000万元人民币-100.00
3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市28,600万元人民币100.00-
4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10,000万元人民币100.00-
5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1,000万元人民币100.00-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2022年度未发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2023年9月18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92MACWHDNM27。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491.361.651.39
速动比率(倍)1.291.191.521.13
资产负债率(合并)(%)43.2146.4938.7646.99
项目2023.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4012.6413.9823.0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8.724.835.184.89
存货周转率(次/年)10.029.2912.106.88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860.701.071.0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121.181.141.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6703.25952.99742.380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0.51310.93350.33350.297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39590.24800.57900.07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年度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2023年1-9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220.35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860.340.34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90.31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360.290.29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60.29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630.240.24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720.31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460.280.28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58,338.6256.14%154,052.9556.32%132,243.0760.17%91,207.9760.31%
非流动资产123,714.1143.86%119,496.1243.68%87,547.4739.83%60,019.4239.69%
总计282,052.73100.00%273,549.07100.00%219,790.54100.00%151,227.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51,227.39万元、219,790.54万元、273,549.07万元和282,052.73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资产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31%、

60.17%、56.32%和56.14%,非流动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69%、

39.83%、43.68%和43.86%,报告期内,随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设投入,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规模增加,非流动资产占比有所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38,443.4124.28%56,646.4036.77%46,749.0735.35%24,187.7326.52%
交易性金融资产27,005.0217.06%198.660.13%----
应收票据3,163.502.00%5,594.303.63%3,435.362.60%1,799.001.97%
应收账款25,695.2216.23%25,299.2116.42%41,592.2431.45%30,375.1133.30%
应收款项融资1,340.000.85%1,927.881.25%522.600.40%495.000.54%
预付款项16,276.8010.28%19,258.7412.50%1,347.051.02%1,041.381.14%
其他应收款608.540.38%946.300.61%1,311.970.99%1,132.351.24%
存货20,960.1413.24%18,951.8912.30%10,516.057.95%17,130.9518.78%
合同资产24,560.5515.51%22,016.7814.29%24,973.0618.88%14,171.3015.54%
其他流动资产285.430.18%3,212.792.09%1,795.651.36%875.150.96%
合计158,338.62100.00%154,052.95100.00%132,243.07100.00%91,207.9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91,207.97万元、132,243.07万元、154,052.95万元和158,338.62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合同资产等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274.060.22%557.070.47%772.520.88%1,024.561.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999.974.04%2,999.972.51%----
固定资产97,163.5478.54%71,391.6659.74%32,100.8236.67%32,839.7754.72%
在建工程802.700.65%23,079.1719.31%31,951.7236.50%9,023.1315.03%
使用权资产709.220.57%1,014.540.85%1,730.761.98%--
无形资产17,947.8814.51%18,434.6115.43%19,059.0721.77%15,095.1125.15%
长期待摊费用272.250.22%--41.790.05%66.86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938.120.76%1,454.851.22%1,245.631.42%951.981.59%
其他非流动资产606.380.49%564.250.47%645.150.74%1,018.011.70%
合计123,714.11100.00%119,496.12100.00%87,547.47100.00%60,019.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60,019.42万元、87,547.47万元、119,496.12万元和123,714.11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的原因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设投入,导致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06,210.0887.15%113,396.7089.17%80,165.4994.11%65,540.4292.23%
非流动负债15,661.1112.85%13,779.2610.83%5,021.125.89%5,518.247.77%
合计121,871.19100.00%127,175.95100.00%85,186.61100.00%71,058.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金额分别为71,058.66万元、85,186.61万元、127,175.95万元和121,871.19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23%、94.11%、89.17%和87.15%,非流动负债总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7%、5.89%、10.83%和12.85%,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167.312.70%5,062.227.72%
交易性金融负债199.450.19%196.650.17%----
应付票据10,900.8310.26%2,161.221.91%9,644.1612.03%6,083.299.28%
应付账款49,267.8046.39%40,108.8935.37%45,283.4956.49%31,241.0647.67%
合同负债29,749.6528.01%52,180.2746.02%4,278.325.34%11,527.1917.59%
应付职工薪酬10,289.369.69%11,826.0810.43%14,395.6617.96%9,119.5913.91%
应交税费1,973.881.86%3,764.153.32%2,999.903.74%2,293.973.50%
其他应付款151.610.14%157.270.14%185.390.23%213.120.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53.082.78%1,666.881.47%1,147.541.43%--
其他流动负债724.430.68%1,335.281.18%63.710.08%--
合计106,210.08100.00%113,396.70100.00%80,165.49100.00%65,540.42100.00%

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应付职工薪酬是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上述科目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9.17%、79.78%、

91.82%和84.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14,189.7490.60%12,023.8987.26%2,733.7154.44%4,107.7674.44%
租赁负债133.400.85%406.182.95%920.5518.33%--
递延收益1,290.518.24%1,323.239.60%1,366.8527.22%1,410.4825.56%
递延所得税负债47.450.30%25.950.19%----
合计15,661.11100.00%13,779.26100.00%5,021.12100.00%5,518.24100.00%

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是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二者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0%、81.67%、96.86%和98.85%。递延收益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期末余额系尚未转入损益的部分。

3、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1.491.361.651.39
速动比率(倍)1.291.191.521.13
资产负债率(合并)(%)43.2146.4938.7646.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4012.6413.9823.03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99%、38.76%、46.49%及43.21%,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维持在合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在扩大的同时,资产负债率整体不高且保持稳定趋势,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9、1.65、1.36和1.49,速动比率分别为1.13、1.52、1.19和1.29。整体来看,公司流动性良好,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8.724.835.184.89
存货周转率(次/年)10.029.2912.106.8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89、5.18、4.83和8.72,发行人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客户相对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回款相对及时。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88、12.10、9.29和10.02,存货周转速度快,周转情况良好,库存管理效率较高。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38,210.81172,112.39198,307.24150,544.10
营业成本201,630.36138,028.36168,653.62124,518.88
营业利润20,484.4417,797.1912,637.9913,162.64
利润总额20,479.1317,731.2713,867.7713,142.58
净利润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680.9213,709.2710,945.3910,419.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28.4213,243.739,029.939,462.45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以及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维保等各类工程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0,544.10万元、198,307.24万元、172,112.39万元和238,210.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419.54万元、10,945.39万元、13,709.27万元和15,680.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为稳定,净利润持续增长,公司盈利能力逐渐提高。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南通利柏特重工项目129,481.0475,000.00
合计129,481.0475,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包括10%)的事项。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股股东的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

红提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则应当经外部监事半数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295,840.00元(含税),该方案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15日实施完毕。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597,714.83元(含税),该方案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21,559.7713,709.2711.38%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15,029.5810,945.3945.9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589.36
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11,691.4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比例56.36%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6,589.3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6.36%。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

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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