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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1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1号楼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
普通股股东人数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8,417,2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8,417,2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513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513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祝国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415,97599.99831,3000.0017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415,97599.99831,3000.0017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78,415,97599.99831,3000.0017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415,97599.99831,3000.0017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415,97599.99831,3000.0017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415,97599.99831,3000.0017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417,275100.000000.000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415,97599.99831,3000.0017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胜、王娅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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