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决议公告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内容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需要更正。现将具体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更正前: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系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系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更正后: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