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 于 2012 年 9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符 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年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年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详见 2012-046 公 告。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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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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