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15: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宜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监事戴宜丰、李胜男、刘伟回避表决。
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议案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03)。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04)。
议案一、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