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邹学嫚女士和吴宝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邹学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吴宝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邹学嫚女士:199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至今在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政事务工作。2021年12月1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邹学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吴宝芹女士:1988年7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5月至今任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法务相关工作。2021年1月22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宝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