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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屈锐征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屈锐征女士未持有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屈锐征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公司拟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次征集活动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英维克股票代码:002837法定代表人:齐勇董事会秘书:欧贤华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联系电话:0755-66823167联系传真:0755-66823197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邮政编码:518110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于2024年1月16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同时登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屈锐征女士,独立董事,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深圳市华丰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学院、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深圳世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情况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声明:就以上股权激励相关提案,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1月29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

联系人:欧贤华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屈锐征

2024年1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4.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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