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全部事项。
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1月15日
陈雷 | 方东箭 | 黄品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