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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润贝航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400.00万元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1.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8.02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广东润和新材料公司航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航空清洁用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24,651.788,689.23
2润贝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3,499.93331.07
3航空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56.31273.18
4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13,707.95(含利息107.95万元)
合计47,308.0223,001.43

注:(1)上表数据实际加总数与合计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数差所致。

(2)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将新增“先进航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2023年1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

财务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或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润贝航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润贝航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松松 程久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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