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A楼160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毛平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5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办理本期解除限售工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4年1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04号《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章程》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章程》全文发布于2024年1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