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十五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立昂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立昂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立昂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