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490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提名胡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697,651股,占公司股本的3.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丁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需要,拟新增1名独立董事及1名内部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2009年-2012年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主要工作经历:
2012年-2016年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2018年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目前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任命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提名胡钢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提名胡钢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丁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提名丁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