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酒钢宏兴: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公告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序号原条款修订条款
1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提名、履职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长一人。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至少应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3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要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应事先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第一百一十七条新增内容: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至少一次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定期会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临时会议(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统称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