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9证券代码:831490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
适用)(第一次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草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弱电智能系统、监控系统的设计、开发、加工、安装、销售;信息产业投资(不含金融、证劵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情况如下: |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认购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1. | 成都电子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2 | 10 | 净资产 | ||
2. | 邱 昆 | 306 | 30 | 净资产 | ||
3. | 解 军 | 204 | 20 | 净资产 | ||
4. | 付 美 | 153 | 15 | 净资产 | ||
5. | 付 彬 | 51 | 5 | 净资产 | ||
6. | 胡 钢 | 51 | 5 | 净资产 | ||
7. | 许 渤 | 20.4 | 2 | 净资产 | ||
8. | 凌 云 | 20.4 | 2 | 净资产 | ||
9. | 张崇富 | 10.2 | 1 | 净资产 | ||
10. | 武保剑 | 10.2 | 1 | 净资产 | ||
11. | 易兴文 | 7.14 | 0.7 | 净资产 | ||
12. | 刘秀英 | 3.06 | 0.3 | 净资产 | ||
13. | 张传亮 | 40.8 | 4 | 净资产 |
14. | 李悦绮 | 40.8 | 4 | 净资产 |
合计 | 1,020.00 | 100 | ——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有权政府部门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实施。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