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因公司总经理职位拟采用轮值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任期一年。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根据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行。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