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制定<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制定《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1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1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生物质菌草优质运营场景,公司子公司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以现有生物质菌草新材料方面的技术优势为基础,引入关联方河南省中原农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入股菌草新材。本次增资完成后,菌草新材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公司持有菌草新材60%股份,河南省中原农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菌草新材40%股份。
(内容详见2024年1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