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民生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4年1月16日(T-1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4.60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50.0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7,192.5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网站(http://www.bse.cn/)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许昌智能 |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全国股转系统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北交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战略配售 |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
网上发行 |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
发行公告 |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
发行结果公告 |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申购日(T日) | 2024年1月17日 |
元 | 人民币元 |
日 |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 ||||
二、确定发行价格
注:许昌智能自2022年12月30日起停牌。 本次发行价格4.60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5.64元/股的81.56%,本次发行价格4.60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5.00元/股的92.00%,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 按照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截至2024年1月1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 | ||||
数据来源:iFind 注:1、白云电器、北京科锐作为极值,在计算平均市盈率时予以剔除;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以2024年1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4年1月11日)的平均收盘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2年每股收益(2022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44.15倍(剔除极值)。本次发行价格4.60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9.66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56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 ||||||
三、发行具体安排
2024年1月17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4年1月18日(T+1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4年1月19日(T+2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一)参与对象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二)参与规模与限售期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主要情况如下: | ||||||
序号 |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 承诺认购股数 (股) | 承诺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安排 | ||
1 | 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许昌智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250,000 | 14,950,000.00 | 12个月 | ||
2 | 贝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050,000 | 4,830,000.00 | 6个月 | ||
3 | 陕西秦煤实业集团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975,000 | 4,485,000.00 | 6个月 | ||
4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9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87,500 | 2,242,500.00 | 6个月 |
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7,500 | 2,242,500.00 | 6个月 |
6 |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 | 1,150,000.00 | 6个月 |
合计 | 6,500,000 | 29,900,000.00 | - |
注:限售期限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 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许昌智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编码 | SAFQ86 |
管理人名称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备案日期 | 2024年1月9日 |
成立日期 | 2024年1月3日 |
到期日 | 2029年1月2日 |
投资类型 | 权益类 |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许昌智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许昌智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许昌智能1号战略配售”)的管理人享有的权利包括:(1)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2)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人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如有);(3)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4)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托管人违反资产管理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相关监管机构(如需);(5)自行提供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服务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募集、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6)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7)对委托人采取相关措施仍无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或者经过评估超过其风险管理能力的,有权依法拒绝与委托人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已建立业务关系的,有权中止交易并按照规定处理,包括终止业务关系;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
注:上表中实际认购比例数值为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500,00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中明确了延期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2024年1月15日(T-2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1月16日(T-1日)披露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 | ||||||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1月22日(T+3日)公布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根据发行人授权,民生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民生证券将及时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民生证券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民生证券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交易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 | ||||
格;
(4)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北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四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16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 许昌智能 |
证券代码 | 831396 |
发行代码 | 889001 |
所属行业名称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所属行业代码 | C38 |
定价方式 | 直接定价 |
申购日 | 2024年1月17日 |
拟发行数量(万股) | 3,250.0000 |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0.22% |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 是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162.5000 |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 3,087.5000 |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 154.3700 |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是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 487.5000 |
发行价格(元/股) | 4.60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3.66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14.08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9.66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7.65 |
拟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4,950.00 |
发行费用(万元) | 2,042.97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12,907.03 |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