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306,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潘建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32,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6.54%,占公司总股本的2.63%。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33,078,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0%。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合计123,152,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2.84%,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4年1月12日,潘建清先生将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4,8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完成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潘建清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4,8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3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39%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1月12日 |
持股数量 | 57,306,180 |
持股比例 | 4.6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27,60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8.1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24% |
本次解质股份已于同日办理了再次质押,具体情况见“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潘建清 | 实际控制人 | 4,800,000 | 否 | 否 | 2024年1月12日 | 2027年1月11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8.38% | 0.39%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 | 4,800,000 | 否 | 否 | — | — | — | 8.38% | 0.39% | — |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23,152,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2.84%,占公司总股本的9.9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潘建清 | 57,306,180 | 4.65 | 27,600,000 | 32,400,000 | 56.54 | 2.63 | 0 | 0 | 0 | 0 |
天通高新 | 129,561,810 | 10.50 | 90,752,000 | 90,752,000 | 70.05 | 7.36 | 0 | 0 | 0 | 0 |
潘建忠 | 19,920,000 | 1.6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潘娟美 | 19,056,000 | 1.5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於志华 | 7,234,083 | 0.5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33,078,073 | 18.90 | 118,352,000 | 123,152,000 | 52.84 | 9.98 | 0 | 0 | 0 | 0 |
三、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以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数量为260万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12%,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对应融资余额约为13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资产处置、投资收益等。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实际控制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补充项目流动资金需要。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实际控制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足额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