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15: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旷洪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江南先生、财务总监刘曙光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并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
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