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300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重组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