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
5.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债券张数930,591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共计93,059,100.00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999,936,900.00元)的9.306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洋丰转债”项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0,591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并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赵宝华律师、庄永宏律师
(二)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