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