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艾轶伦、王天明、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