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控股股东按照其融资成本向公司提供借款,且借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实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交易方案及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丽京、林位夫、张生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