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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潮能源股票代码:600777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10号楼6层1607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10号楼6层1607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因司法拍卖竞得)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10号楼6层1607室
法定代表人李明静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690811694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文化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日用杂货、家具、家用电器、小礼品、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维修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电脑动画设计;电脑打字;复印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06-18
经营期限2009-06-18 至 2029-0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10号楼6层1607室
联系电话010-627537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所在任职单位职务
李明静中国中国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吕建雄中国中国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公司因看好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需要,通过本次司法拍卖取得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计划长期持有该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00374,579,1245.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3年11月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网拍公告,于2023年12月11日10时至2023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北京中金君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新潮能源,证券代码:600777)的股票共计374,579,124股。

2023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网络拍卖,在本次拍卖的三个标的中均以最高应价胜出,合计取得北京中金君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共计374,579,124股。

2024 年 1 月 10 日,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司法拍卖股份划转。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李明静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2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308号
股票简称新潮能源股票代码6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10号楼6层1607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无 持股比例: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374,579,124股 变动比例:5.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明静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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