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屈中标、关瑞章、张盛利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