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其表决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屈中标、关瑞章、张盛利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