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年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4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