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调整为6人,不再设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十七条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
第一百〇四条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〇九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特此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