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中有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东莞信柏结构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柏陶瓷”)及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2023年3月20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公司 | 信柏陶瓷 | 70%以下 | 50,000 | 14,050 | 5,000 | 19,050 |
公司 | 顺络汽车 | 70%以上 | 100,000 | 39,500 | 5,000 | 44,500 |
二、进展情况介绍
(一)2024年1月10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于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信柏陶瓷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本金数额:5,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主债权,还及于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对信柏陶瓷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2024年1月10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于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顺络汽车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本金数额:5,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主债权,还及于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对顺络汽车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2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29.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46,2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4.25%。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