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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2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申请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江苏飞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泰电子”)100%股权进行质押,同时以飞泰电子不动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480万元的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司法拍卖竞得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次并购贷款的借款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480万元,公司以其持有的飞泰电子100%股权质押,飞泰电子位于泰州市高港区临港工业园区新港大道6号、口岸街道东风路西侧文圣河南侧非住宅房地产待过户给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质押、抵押协议、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及质押子公司股权、抵押不动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其持有的飞泰电子100%股权进行质押,同时以飞泰电子不动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并购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的要求进行,该质押及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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