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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2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上海金桥亦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亦法”)向关联方蚂蚁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智信”)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573.7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智行”)向关联方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杭州)”)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112.50万元。两项合计共人民币686.29万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

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并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金桥亦法、金桥智行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对金桥亦法与蚂蚁智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年度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十二个月内金桥亦法与蚂蚁智信合计发生该日常关联交易人民币431.91万元,不包括本次所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人民币573.79万元。

2023年度,公司未对金桥智行与支付宝(杭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年度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十二个月内除本次所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人民币112.50万元,金桥智行与支付宝(杭州)未发生该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蚂蚁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2

法定代表人:吴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国内

广告,承办会展,翻译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票务代理,受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催缴提醒服务;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玩具,服装服饰,电子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1法定代表人:陈亮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7月7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蚂蚁智信、支付宝(杭州)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故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蚂蚁智信、支付宝(杭州)及其关联方累计十二

个月内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755.57万元。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收取技术服务费合计人民币686.29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及披露。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认为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金桥亦法与蚂蚁智信已签署《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为蚂蚁智信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蚂蚁智信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573.79万元,为2023年9月至11月的技术服务费结算金额。

金桥智行与支付宝(杭州)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为支付宝(杭州)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支付宝(杭州)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112.50万元。

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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