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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东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乐置业”)于近日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宗地名称及编号: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坐落于鄞州区东钱湖镇镇区,宗地编号为甬储出2023-076号,宗地名称为鄞州区06-02-09#-A地块。出让方为宁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让人宁波东乐置业有限公司。

二、出让宗地面积:肆万陆仟伍佰肆拾陆平方米(小写46,546平方米)。一并出让的地下空间水平可利用最大面积为出让宗地面积。

三、宗地用途: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四、宗地价款: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玖佰贰拾贰万贰仟贰佰元整(小写:

¥199,222,200)。

五、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主体建筑物性质:城镇住宅;计容建筑总面积:≤83,782.8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00<R≤1.80;建筑限高:27米≤H≤42米(住宅建筑高度按上下限值控制,住宅配套设施建筑高度不受下限值控制);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本地块开发建成后,住宅用房、商服用房、非人防车位不得对外销售,须全部定向销售给鄞州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按住宅用房、商服用房9,000元/平方米、非人防车位5万元/个的价格结算。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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