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
公告(陈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坦先生已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同意免于发出要约,梅坦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认购本次公司发行的股票。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3年8月25日,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7,164,014股已于2024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于2024年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03,154,344股增加至110,318,358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坦先生为认购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持股数量增加7,164,014股。陈凌先生为梅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陈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2.88%增加至46.5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陈凌 | |||||||
住所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月15日 | |||||||
股票简称 | 天禄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04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陈凌 | A股 | 0 | 被动稀释1.4500% | |||||
梅坦 | A股 | 7,164,014 | 增加5.1596% | |||||
合 计 | 7,164,014 | 增加3.709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被动稀释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借款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及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陈凌 | 合计持有股份 | 23,032,193 | 22.3279% | 23,032,193 | 20.877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032,193 | 22.3279% | 23,032,193 | 20.8779% | ||||
梅坦 | 合计持有股份 | 21,196,327 | 20.5482% | 28,360,341 | 25.707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196,327 | 20.5482% | 28,360,341 | 25.7077% | ||
合计持有股份 | 44,228,520 | 42.8761% | 51,392,534 | 46.585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228,520 | 42.8761% | 51,392,534 | 46.5857%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律师的书面意见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